為劫財致人輕傷 事敗露被捉入監
作者:劉秋蘇 韓艷 發布時間:2007-04-13 瀏覽次數:1828
本網徐州訊:一15歲少年持刀欲殺人后劫取財物,不料事情敗露當場被捉。近日,徐州市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周東東(化名)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東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致人輕傷,作案手段惡劣,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可酌情予以從重處罰;但鑒于其犯罪時未滿16周歲,依法應從輕處罰。
本網徐州訊:一15歲少年持刀欲殺人后劫取財物,不料事情敗露當場被捉。近日,徐州市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周東東(化名)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東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致人輕傷,作案手段惡劣,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可酌情予以從重處罰;但鑒于其犯罪時未滿16周歲,依法應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