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童晾衣繩下把命喪 兩夫妻法庭調解共擔責
作者:譚云云 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7-04-10 瀏覽次數:1790
本網淮安訊:胡某劉某夫妻二人僅為圖個方便,在家門口樹了兩根柱子、拉了一根繩子用來曬衣服,就是為了圖方便的這兩根柱子和一根繩子讓年僅6歲孩童王某某失去了寶貴的生命,胡某夫妻也因此被告上了法庭。
喪子的悲痛,加上被告胡某和劉某夫妻二人對王某某的死亡不愿擔責,原告王某和孫某夫妻將胡某和劉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胡某、劉某支付死亡賠償金24萬余元,喪葬費11000元,醫療費150元,鑒定費4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在法庭審理中,兩被告辯稱,事故發生時被告家里并沒有人,王某某屬于未成年人,其父母應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
經法院多次調解,被告胡某和劉某夫妻二人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并對兩原告的喪子之痛表示同情,愿意賠償兩原告70000元。兩原告也表示自己監護小孩不力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作出了讓步,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