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和老公吵架便打開煤氣自殺,引發爆炸并導致趕來救其的哥哥受傷。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女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

張某和楊某是一對夫妻,張某患有抑郁癥,經常和丈夫楊某吵架。2020年4月份的一天,張某和楊某又因為一件小事爭吵,楊某見張某情緒比較激動就走開了。張某越想越委屈,覺得生活沒有指望了,就想到了自殺。于是張某到廚房把煤氣罐的連接管取了下來,然后打開了煤氣罐,并把廚房門反鎖。張某自殺前發朋友圈,表示自己要解脫了。這條朋友圈被其哥哥看到了,便來到張某家,拿錘子把大門撬開后踢開了廚房門。進去之后,張某哥哥便發現張某已經倒在地上失去意識,便立刻去擰煤氣閥門,此時突然發生了爆炸,爆炸導致張某及其哥哥被燒傷,該公寓及部分鄰居住戶的門窗損毀。經鑒定,張某作案時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兄妹二人的損傷系人體輕微傷。

庭審時,被告人張某對自己過激的行為表示非常后悔,不僅給自己造成了傷害,還傷害了他人,危害了公共安全。想到自己還有兩個未成年子女,張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為自殺釋放煤氣,危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鑒于張某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且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