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始終把涉農案件作為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重點,以解決好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為著力點,深入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大力尋求便民利民的工作措施,有力地促進了新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一是設立巡回法庭審判點  該院選擇在農村易發或有影響的案件,到村莊和案發地公開審理。以基層司法所和村民委員會為依托,對一些贍養、人身損害賠償等當事人行動不便的案件,深入當事人的家中和田間地頭,就地辦案,對交通不便的地方,進行不定期的巡回審理。

二是抓住新矛盾  加大訴調力度   該院對目前出現的農民土地承包、土地權屬、婚姻家庭、人身損害賠償、合同糾紛、亂集資收費等案件嚴重影響著農村社會生活的穩定的問題,當作法院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加大訴調力度,將調解理念貫穿于各個不同訴訟階段的審判全過程,捕捉稍縱即逝的調解時機,建立“大調解”格局。

三是調配法庭一線力量。法庭是為新農村服務的前沿陣地,該院堅持貫徹司法為民宗旨、充實一線原則、堅持公開、公平、擇優、高效原則、把優秀年輕干警調配充實到人民法庭一線工作,為建設新農村提供人力保障。

四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營造新農村建設的文化氛圍。通過法庭進村、公開審判、以案說法等方式,提高村民的法制觀念、民主意識,加強與保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增強農民法制意識和依法行使權利的能力,引導農民合法致富、理性維權,使廣大公民進一步了解司法環境、熟悉審判流程和法院工作,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