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法院“四個督查”強化內部規范建設
作者:姜懷友 發布時間:2007-03-23 瀏覽次數:1555
本網淮安訊:為加強法院內部規范化建設和文明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實現法院各項工作的新跨越,漣水法院成立四個督查小組,分別負責對紀律作風、質效指標、信訪穩定和行政管理四項工作進行全面督查。
紀律作風督查組督查干警著裝掛牌、執行《六條禁令》、指紋考勤、外出執行公務和會場紀律等;質效指標督查組督查質效指標運行、審判流程管理執行、發改案件和審理復雜疑難案件能力等;信訪穩定督查組督查判后是否釋明、裁判是否公道、執行是否消及、信訪案件辦理是否及時和院、庭長信訪值班情況等;行政管理督查組督查大樓管理、環境衛生、車輛使用、安全保衛和升旗儀式等。
督查組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項督查內容進行督查,并按照好、中、差三個層次做好督查臺帳,定期進行評議,將評議結果報院長辦公會研究,再按辦公會研究結果,定期通報督查情況。
凡在通報中受到表揚的部門和個人,在崗位目標考評時對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予以加分;對執行規章制度差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在目標考評時對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相應扣分;如果存在問題督查組未及時查出,而被院領導查出的,在目標考評時除了要對存在問題的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予以扣分外,還要對督查組全體成員作同等扣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