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近年來,溧水法院認真貫徹“教育、挽救、感化”方針,大力開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2004年以來,該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71人,其中判處緩刑或單處財產刑47人,無一起案件被上級法院改判,無一起案件當事人提出申訴,無一起案件未成年被告在宣判后重新犯罪,實現了未成年審判“三無”的目標,在預防、挽救、矯治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

一是強化教育,認真做好預防工作。該院以法制教育進校園為示范點,選派優秀法官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定期到校園上法制教育課,以符合學生實際的案例講解法律知識;同時組織學生到未成年人監所與未成年服刑犯面對面進行交流,從正反兩個方面對學生進行直觀、生動的法制教育,促使學生自覺學習法律知識,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正確認識對與錯、好與壞、善與惡,預防犯罪,遠離犯罪。

二是寓教于審,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運用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庭審程序和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未成年審判。在審理前,詳細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狀況、家庭概況、教育狀況和社會環境等相關情況;在庭審中,把庭審和法制教育有機地結合起來,盡量制造緩和的法庭氣氛,使未成年被告人消除恐懼心理,使未成年被告人在既嚴肅又輕松的環境中受到感化,正確認識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在量刑上,堅持依法從寬從輕,充分利用緩刑制度,為未成年人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在宣判后,向未成年被告人詳細解釋判決內容,說明判決依據和理由,告知上訴權利。

三是延伸幫教,大力強化審判效果。對于被判緩刑和管制等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犯罪人,堅持定期打電話與學校、家長聯系,聯系有關部門定期上門回訪,掌握其近期表現和改造情況,了解其困難,并給予及時的思想指導。同時,該院還積極發動社會力量,敦促有關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幫助解決刑滿釋放后入戶、就業等問題,為其重新納入社會創造條件。

四是加強協作,構建犯罪預防網絡。該院除了努力做好相關的教育、挽救工作外,還大力加強與家庭、社區、學校、公安、司法、勞動等相關人員和單位的溝通協作,積極開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狀況調查,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和行為矯治,為合法權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做好法律進社區、入農戶工作,初步構建起了一套比較完善的“以家庭教育為中心,以法制教育為配合”的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