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剛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大豐市委、政法委的領導齊聚大豐市人民法院,共同見證該院向轄區14個鎮(區)黨委政府集中發送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大豐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家祥欣喜地說:“法院年初集中發送《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為轄區黨委政府準確掌握社情民意、合力化解涉訴糾紛服上了一顆定心丸。”

 

   涉訴糾紛分析年報為何改由法院集中向轄區黨委政府發送?大豐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宋長琴告訴筆者,由于受人口、資源、二元結構等客觀條件的制約,城鄉涉訴矛盾糾紛“多樣性、尖銳性、兩難性”特點日益凸顯,僅靠人民法庭的力量,調處疑難、復雜涉訴糾紛有“按下葫蘆浮起瓢”之憂,法院集中向所轄地區黨委政府發送涉訴糾紛分析年報,旨在構建立體化解涉訴矛盾的新機制,筑起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固防線。

 

    據介紹,大豐法院為轄區“量身定做”的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給各鎮(區)注入了化解糾紛的依據和活力。轄區14個鎮(區)不等不靠,認真修訂了全年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和完善了預防涉訴矛盾的多項預案。鎮綜治部門、派出所、司法所、社會矛盾調解中心以及基層村(居)民調組織等部門,還建立了協調落實機制,并將涉訴矛盾糾紛的責任細化,使化解涉訴矛盾糾紛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為防止“走過場”,各鎮(區)分別與所在的人民法庭結對共建,堅持每月對各村、每季度對鎮(區)進行涉訴矛盾大排查,確保調處村(居)糾紛不出戶、不出村,鄉鎮糾紛不積壓、不上交,此舉深受當地群眾的擁護。

 

    對轄區內疑難復雜案件,大豐法院牽頭聯合有關部門化解矛盾糾紛。大豐港四級航道工程、聯鑫鋼鐵項目分別是2010年省政府的重點工程和鹽城市政府的重大項目,牽涉到與近200戶沿海灘涂養殖戶終止合同問題。經過大量細致艱苦的工作,90%以上養殖、種植戶已簽訂了終止協議,全部履行到位,僅剩下少數幾戶拒不協商處理。大豐法院審時度勢,通過現場走訪、深入調研,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當事人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后,法院未就案辦案,而是主動召集雙方當事人協商,聯合有關部門加大調解力度促使當事人在案外達成和解協議,夏幫榮等人對法院這一舉措非常滿意,表示不再申訴、上訪。

 

    20111月,大豐法院與公安、勞動、衛生、工會、婦聯以及社區等部門聯手,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咨詢200余人次,訴前化解矛盾糾紛320余件,使大量的民間糾紛消滅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