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周暉國副院長赴基層調研法院經(jīng)費保障工作
作者:賀林生 伏莉 發(fā)布時間:2007-03-14 瀏覽次數(shù):1897
本網(wǎng)訊:3月7至9日,省高院周暉國副院長帶領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的有關同志分別到徐州、揚州市,就即將于
周暉國副院長指出:這次訴訟收費辦法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法院親民、便民、利民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建設和諧社會的一項重大舉措,全省各級法院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從政治的角度,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同時,也應看到,由于訴訟收費制度關系到法院經(jīng)費保障及審判工作的方方面面,新辦法的實施必將給我省法院經(jīng)費保障力度、審判工作機制、審判績效考核、物質裝備建設、法院隊伍管理等帶來影響,對現(xiàn)有的社會矛盾解決格局產生沖擊。我們要本著積極的姿態(tài),主動的精神去應對改革帶來的新挑戰(zhàn),既要看到當前法院發(fā)展的機遇,也要正確面對法院經(jīng)費保障等各項工作所面臨的新問題和新困難,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努力將新辦法實施可能對法院工作來來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法院經(jīng)費保障工作,周暉國副院長要求各級法院:一要積極主動地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二要重點抓好2007年部門預算的落實工作。三要做好法院基本建設債務的清欠工作。四要做好新一輪中央政法專項補助資金的申報工作。五要正確評估新的收費辦法對法院經(jīng)費保障的影響。六要強化內部管理,建立節(jié)約型法院。七要加強隊伍建設,完善考核機制。各級法院要盡量減少新辦法實施后可能對法院隊伍建設帶來的負面影響,改革和完善現(xiàn)有的干部考核機制,提高干警的積極性,努力做好法院各項工作,為建設“平安江蘇”、“法制江蘇”,實現(xiàn)“兩個率先”做出法院應有的貢獻。
調研期間,周暉國副院長還視察了睢寧法院、江都法院以及魏集、大橋、宜陵三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