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南長法院法警大隊三項舉措規范法警行為
作者:丁建初 發布時間:2007-02-09 瀏覽次數:1975
本網無錫訊:根據院里提出的07年“司法規范化建設提升年”、“司法能力建設提升年”的總思路、總要求,南長法院法警大隊站在全局的高度,從自身的實際出發,堅持早計劃、早行動、早落實,緊跟院里前進的步伐,在自覺執行原有各項規定、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規范性制度,強化能力培養,贏得良好的開端和工作的主動。
一、規范安檢告知義務
為了進一步規范法官、法警、當事人、旁聽人員及其他來院人員在庭審、安檢中的行為,法警隊主動向院領導提出建議,將《人民法院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制成大型專版,分別設置在法庭大墻和安檢通道的明顯位置。專版的安置,一方面,隨時提醒法官、法警注意自身的言行舉止、著裝儀表、工作程序等,使法官、法警的司法禮儀、工作程序、處置行為更加規范,有利于強化法警在庭審、安檢中的職責、職能意識,加強責任感、責任心。另一方面,對所有來院的當事人、旁聽人員、或其他人員都是“事前”告知程序,使他們能更加自覺地遵守法庭紀律,更加理解、配合法警的安全檢查工作。從最近一段時間來看,法官、法警的司法、執法行為更加規范;當事人、旁聽人員當庭起哄、爭吵等不守法庭紀律的現象大大減少;對法警安全檢查不理解、甚至抵觸、對抗的人員明顯減少。
二、規范法警考核評價機制
隨著聘任制法警的加入,法警隊伍在壯大,人員性質在變化,管理工作越來越復雜,內部競爭也越來越激烈。為了進一步規范法警管理、法警行為,更好地調動每位法警積極性。我們在執行好原有管理規定、制度的基礎上,新建了隊員業績、能力考核登記兩項制度。對每名隊員每年完成的工作任務、取得的工作業績和警務理論、體能技能的考核成績進行登記、造冊,并建檔保存。首先,使隊里的管理、考評工作更加規范,更加客觀、公正,更具時效性。第二,為今后上級組織、領導考察、提拔、任用法警隊員,或給其獎勵、表彰等提供可靠的資料和事實依據。第三,有利于激發和提高法警隊員的上進心、榮譽感,有利于調動隊員的學習、訓練、工作的積極性,有利于促進工作的規范化、效能化。
三、規范技能培訓機制
雖然上年度的理論、技能考核剛剛結束,并取得了可喜的進步。但我們沒有因此而滿足,或放松。繼續從嚴、從實際出發,繼續堅持每天1小時的跑步、腑臥撐、仰腑起坐、器械操、防暴擒敵、球類等體能技能訓練和每月1天的警務理論學習(并計劃在6月中旬組織一次為期一周的集中教育、訓練,及半年度全面考核)。針對個別隊員訓練目的不夠明確、吃苦準備不夠充分、執行警務不夠規范、保障服務不夠有力等問題,隊里及時采取措施。一方面,及時找隊員談心教育,講清“只有平時多流汗、多吃苦,才能在關鍵的時候拿得出、用得上、打得贏的道理”,理清“養兵”----搞好訓練與“用兵”----完成任務的關系。幫助隊員提高認識,激發學、訓熱情。另一方面,堅持帶頭學、訓,帶頭執行任務,做到示范教育與崗位練兵相結合。使隊員們在現實中得到啟發,在執行任務中掌握動作要領、學會處置方法,從而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