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朱先生根據房產開發商的宣傳購買了一套窗前就是屋頂花園的酒店式公寓用于投資。可誰曾想開發商交房后,屋頂花園變成了巨型中央空調冷卻塔,這直接導致了朱先生的房屋無法出租。在多次交涉無果后,朱先生為維護自身權益將房產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開發商排除妨礙,并賠償房屋空置損失等共計19萬余元。2月8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朱先生在訴狀中稱,2004年4月,他與蘇州陽光新地置業有限公司簽約購買了該公司開發的一套酒店式公寓,而該公寓主要是為外籍人士提供的高檔居所。因該酒店式公寓出租回報高,具有良好的投資前景,所以朱先生在看到了房產公司的宣傳和樓盤展示的景觀后購買了與屋頂花園毗鄰的一套公寓。可房產開發商交房時,朱先生卻發現當初展示中的屋頂花園已了無蹤影,取而代之的是巨型的中央空調冷卻塔,而且正對著他所購買的房屋窗外,相距僅2米有余。
朱先生遂即向房產開發商交涉,開發商雖然認同這一情形,但一直沒有給出明確答復。后來在他和其他購房者的強烈反對之下,開發商在他所購買的房屋和中央空調冷卻塔之間設置了一道高達9米的玻璃幕墻即匆匆了事,不但景致全無,由此帶來的噪音、通風、采光均使他所購買的房屋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導致了居住環境惡化。因為上述原因,朱先生購買的房屋至今未能出租,造成了損失。
據此,朱先生認為,房產開發商在出售合同商品房時,不但對影響合同成立及價款的情況未予說明,且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其樓盤展示所顯示的房頂花園明顯為虛假情況,交付的房屋因居住環境惡劣,無法出租,背離了原告訂立合同的目的。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朱先生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