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的良訓總有人對此不以為然,仍舊我行我素,等出現事故就后悔莫及了。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酒后駕車肇事逃逸的案件。

9月的一天中午,許某(男)和朋友在一起小聚,吃飯時喝了一些白酒,飯畢沒有一點顧慮就開車帶著兩位朋友上路,這兩位朋友上車便睡著了,許某獨自開著車又暈又困的他根本看不清道路的情況,走到一家鄉鎮醫院附近時直接裝上了一輛電動三輪車。許某感覺到這次的撞擊很嚴重,一方面害怕酒駕保險不賠,另一方面有害怕被抓到判刑,于是沒有停車察看,繼續往北迅速逃離了現場。逃離了一段時間后,許某害怕,也不知道被撞車輛有沒有人員傷亡,于是變想回現場看看。快到現場的時候,發現現場有警車,現場民警喊話許某停車檢查,許某又開始緊張了,掉頭就走,這次更加驚慌失措的他又接連撞倒一輛面包車,最后撞倒路邊圍墻才停了下來,被公安抓獲。現場測量許某血液里酒精含量高達225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電動三輪車里的張某被撞成重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事后,許某向張某的家屬支付了巨額賠償。

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理了許某交通肇事案件,庭上,許某后悔莫及。法院審理后認為,許某酒后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鑒于許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案發后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句容市人民法院判決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