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日前,新沂法院依法作出對躲避執行的趙廣友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趙廣友系新沂市棋盤鎮泉子村農民。20066115許,在新沂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斯爾克集團南側十字路口地段,趙廣友駕駛農用三輪車由北向南行駛時,與駕駛二輪摩托車由東向西行駛的馬繼元相撞,致馬繼元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馬繼元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該事故經新沂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認定,馬繼元與趙廣友應承擔該事故同等責任。事故發生后趙廣友即和家屬丟下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外出躲避。同年621,馬繼元親屬將趙廣友告上法庭。該案經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窯法庭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趙廣友應賠償馬繼元親屬損失1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馬繼元親屬申請法院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和馬繼元親屬多方打聽、了解趙廣友的下落,一直未有結果,致使該案中止執行。

2007125,該案出現了轉機,馬繼元親屬向法庭反映,趙廣友在新沂鐵路西貨場出現。法庭得知這一信息后立即行動,在西貨場附近趙廣友和其家屬租住的出租屋內,將趙廣友逮個正著。

鑒于趙廣友的行為妨礙了法院執行工作的正常開展,新沂法院對其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在拘留期間,趙廣友后悔莫及,說自己為了躲債,丟下三個孩子,半年來整天提心吊膽,最終還是未逃過法律的制裁。并表示盡快和家人聯系,履行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