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月25日,如皋法院立案庭成功調解了一起訴前保全案,來自安徽省鳳陽縣的被申請人沈仁松緊緊地握著立案庭顧庭長的手說:謝謝你們,如果不是你們熱心調解,這起賠償案件不知要拖到什么時候,車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時候才能拿到?
2006年10月28日,沈仁松駕駛其私有的農用運輸車行駛至如皋市郭園鎮路段時,不慎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郭園鎮鄧某某相撞,致鄧某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經如皋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沈仁松與鄧某某分別負該事故的同等責任。事故處理完畢后交通大隊欲將農用車放行,為防止沈仁松取車后將車輛變賣或轉移而影響今后的索賠事宜,鄧某某之子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請求扣押沈仁松的農用車。法院審查后認為,鄧某某之子的申請符合受理條件,當即作出裁定,依法扣押了沈仁松的車輛。
顧庭長接手案件后,多次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1月25日上午,沈仁松將多方籌措的5萬元的賠償款送到立案庭,法院也當即對農用車解除了保全措施,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