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有效遏制一起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
作者: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1-23 瀏覽次數:2086
本網徐州訊:元月22日,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對楊某訴徐州市某煤礦研究所有限公司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案宣判,判決該公司公司于
該案系徐州市受理的首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權利爭斗案件,涉及200余名公司職員的切身利益。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主動與市人大代表聯絡,通過人大代表掌握案情,安撫當事人激憤情緒,同利害關系人進行有效對話,辯法析理,化解糾紛,為公司的正常運轉提供了法律保障,從而有效地遏制一起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發生。
該煤礦研究所有限公司是2000年年初由一家省級事業單位改制后而設立的。公司員工200余人。改制后的公司在初期能正常運轉,后因高管人員的權利爭斗公司內部員工矛盾較大。2006年年初,董事長陳某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逮捕后,高管人員的權利紛爭明朗化,日趨尖銳,形成了兩個利益群體,互相抗衡,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營。兩個利益群體為查閱帳目、返還公章等發生沖突,形成連環訴訟,社會影響較大。尤其是在
通過對話,職工增進了對法院審判工作的理解,也了解了訴訟秩序的重要性,當場表示相信法院會公正處理此案,不再實施和參與妨礙案件審理的活動。
事后,鄧建云庭長了解到被告江蘇省煤礦研究所有限公司員工中有一名市人大代表,對公司發展的情況掌握得較為全面,且在職工中擁有較高威望。鄧建云庭長主動與其聯系,向其了解公司改制和引發訴訟的歷史背景,與其溝通和交流,共同探討如何解決公司當前面臨的困境,并向其匯報案件的進展情況,取得這位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充分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利益,經過管轄、鑒定等法定程序后,于
判決后雙方保持了冷靜客觀的理性,均表示愿意通過法定程序解決糾紛,不再采取過激行為妨礙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