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起跨越發展的精氣神
作者: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2-11-26 瀏覽次數:1127
“崇法尚德守廉,親民求實爭先。”11月21日下午,淮安中院以召開新聞發布會形式,向全社會公布了剛剛確定的“淮安法院精神”。
兩句話,6個詞,12個字,歷經4個多月研討,糅合了多方智慧,集聚了全市法院干警的心力。正如淮安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錢斌所言:“淮安法院精神”更重要的是其形成的過程。
面對曾經的輝煌和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如何再攀新高、更進一步?新一屆中院黨組將破題之處點在了“精神”上,在全市法院拉開了“法院精神大討論”序幕
2012年,是換屆后淮安中院新一屆黨組的開局之年,也是淮安中院迎來建院70周年的大慶之年,更是淮安法院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關鍵之年。
70年來,淮安法院人在奉獻中進取,在進取中收獲。先后被中政委、最高院表彰為“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被最高院授予“全國司法公開示范法院”;連續11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綜合先進集體,全市法院連續3次被評為“江蘇省文明行業”,連續兩年獲得全省法院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第一名,連續兩年榮立全省法院集體二等功,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優秀法院”。
社會正處于發展機遇期、矛盾凸顯期、案件高發期,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全市法院長時間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不少法院領導感覺近年來在工作謀劃上已經殫精竭慮,在行動上已經竭盡全力,對如何進一步突破存在疑慮;與此同時,市區各單位、省內的其他法院爭先創優意識增強,淮安法院的很多有效經驗也不再是“獨門武器”,不少績效指標“追兵逼近”……
面對曾經的輝煌和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如何再攀新高、更進一步?新一屆中院黨組將破題之處點在了“精神”上。
物質變精神,精神變物質,是辯證唯物論的要義。共同的價值追求,共同的奮斗目標,與時俱進的法院精神,才是淮安法院真正的筋骨支柱。
7月2日,市中院發文,決定在全市法院開展“弘揚淮安法院精神”大討論活動,以此為突破口,推動法院工作再上新臺階。
圍繞“淮安法院精神”的內涵、意義及與法院科學跨越發展的內在聯系,針對法院建設現狀,找出差距,理清新的發展思路,如何進一步推進全市法院的創先爭優工作等內容,一場空前的思想大討論活動,拉開了序幕。
領導帶頭,全員參與,高潮迭起。干警們不無感慨:“法院精神”大討論,不僅是一場規模空前的思想大碰撞,更是一次深度空前的靈魂大洗禮
猶如聽到戰鼓聲催,全市法院立刻行動了起來。
活動伊始,中院黨組領導班子集體到周恩來紀念館參觀學習,并以學習周恩來精神為主題召開民主生活會。
7月2日起,各基層法院陸續召開大討論活動動員會,對大討論活動進行動員部署。
清河法院、淮陰法院、漣水法院等舉行全體干警升旗儀式,并重溫法官誓詞……
各縣區法院院長主持并帶頭參加法院的大討論活動。洪澤法院院長韓俊在動員會上介紹了自己總結的法院精神;漣水法院院長張強親任大討論活動領導小組組長,并擬定舉辦部門專題講座的計劃。
結合工作繁重的實際情況,活動采取了個人自學、集中學習、專題輔導、集體研討等多種方式開展。針對合議庭成員工作時間相對一致的優勢,中院很多庭室以合議庭為單位組織學習。法院綜合系統、內網郵箱成為大家交流心得的好途徑。
圍繞“淮安法院精神”的內涵、圍繞法院工作的具體現狀、圍繞創先爭優目標,基層法院和中院各部門普遍形成了“人人撰寫心得體會,人人進行書面發言”的局面,將“淮安法院精神”的學習宣傳活動,內化到干警的心靈深處,外化為干警的實踐行動。在審判任務較重的審判庭,全庭每天延遲一小時下班,保證全庭干警都參加討論。
一時間,庭室組織的會議上、思想匯報材料上、學習筆記上,頻頻出現“法院精神”的字樣。甚至在電梯間等茶余飯后的聊天中,在日常見面的問候中,都可以聽到“法院精神”的討論。
干警們不無感慨地說,法院精神大討論不僅是一場規模空前的思想大碰撞,更是一次深度空前的靈魂大洗禮。
大討論活動得到了省高院和市委領導的充分肯定和贊譽。根據公丕祥院長批示,省高院向全省法院全文轉發了淮安法院“大討論”活動的做法。
市委常委、政法委史國君書記批示稱:“在深入學習實踐全國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的推進時刻,法院開展大討論活動,內容豐富,有創新。”
大討論活動的深入開展,各種觀點在不斷碰撞中融合,多種理念在互相砥礪中強化,思想認識也在推拉磨合中清晰
在“我心中的淮安法院精神”征文活動中,中院共征集到征文103篇17萬余字,“淮安法院精神”表述語43條,從各個方面對淮安法院精神進行闡述
“淮安法院人一直將案件質量視為審判工作的生命線。公平正義不僅是淮安法院人的不懈追求,也成為淮安法院人的生動實踐,更是淮安法院人的行為準則。”市中院人事處李濤如是說。
“到法院工作之前,感覺與法院離得好遠;可到法院工作之后,感覺我與百姓靠得好近。”中院宣傳處戴雪蘭這樣寫。
活動豐富了淮安法院的精神內涵,豐富了自身的精神追求,豐富了干警的辦案本領;提高了集體榮譽感,提高了創先爭優的信心,提高了能動司法的水平。
一名法官感慨地說:“現在辦案的榮譽感更強了,辦完一個案子,感覺是履行了一次淮安法院精神,而不僅僅是完成了一項任務。”
如果說績效考核是“要我爭先”,弘揚法院精神則是“我要爭先”。干警們更加主動地做好導訴服務,更加熱情地參與調解,更加嚴格地遵守規章制度,更加積極地應對工作中的新情況。
1-9月份,中院績效綜合指數繼續保持全省第一,在納入考評的24項指標中,21項指標超過全省平均值,8項目指標排名全省第一位。
大討論的火焰由中院黨組點起,卻在眾人拾柴中不斷旺盛,在全員參與中得以升華。淮安法院人將在“淮安法院精神的旗幟的指引下,奮勇前進,攻堅克難,奔向更加輝煌的明天
此次活動對征集到“淮安法院精神”表述語進行研討梳理,從中擇選20條作為候選。
征文與表述語均在中院網站上集中公布,部分文章在報紙及院內部刊物上刊載。
10月17日下午,市中院組織召開“淮安法院精神”座談會,邀請了多方領導和專家參加,聆聽不同的聲音,為總結提煉淮安法院精神提供了積極借鑒和外部支持。
省高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清宇建議:“要通過法院精神釋放一種濃郁的精神文化氣息,轉接一種深厚的精神文化底蘊,養成一種常態的精神文化自覺”。
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希平認為:“需要體現時代特征、淮安特色、法院特點”。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金德海希望:“注意文字精煉,考慮行業特色、地域特色,便于貫徹”。
淮安日報社季忠民建議:“表述時能體現地域文化特色,體現法院行業特色,體現簡潔凝練的語言風格”。
淮陰師范學院張薇覺得:“應當體現出法院而不是其他行業的特點”
……
為準確概括淮安法院精神,市中院黨組兩次召開專題會議,從表述語的司法性、地域性、差異性、時代性、獨特性以及通俗性等方面,對征集來的表述語進行了研討和概括,提出了2條候選表述語,然后把決定權交給群眾,組織全體干警參與投票,最終把“崇法尚德守廉,親民求實爭先”作為“淮安法院精神”表述語。
它體現了人民司法的法院特點,尊崇法律,嚴格守法,公平公正,執法為民。
它體現了親民尚德的淮安特色,充分汲取了周恩來總理的親民、愛民精神和淮安的傳統文化,并將其與淮安法院精神深度融合。
它體現了創新發展的時代特征,每個詞都是時代的要求,時代的特點。
70年了,淮安法院人終于有了自己的法院精神!
淮安法院精神的最終發布,代表著“淮安法院精神”大討論活動的尾聲,但這不是結束,而是開始。
誠如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希平所言,討論活動是法院群體的自我超越,體現的是一種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永不滿足的目標追求,創先爭優的工作指向。
爭先創優的路上,精神的旗幟高高飄揚,前進的號角已經吹響。淮安法院人將在這面旗幟的指引下,奮勇前進,攻堅克難,奔向更加輝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