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場燒錢悼念兒子 妨害公務終獲刑
作者:李陽 發布時間:2007-01-18 瀏覽次數:2228
本網鎮江訊:近日,丹陽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妨害公務案,楊雙鳳、張金花兩人因以暴力之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和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張金花的兒子楊雙龍因在丹陽市云陽鎮維多利亞浴場尋釁滋事被人捅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雙鳳、張金花以暴力之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遂做出上述判決。
本網鎮江訊:近日,丹陽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妨害公務案,楊雙鳳、張金花兩人因以暴力之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和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張金花的兒子楊雙龍因在丹陽市云陽鎮維多利亞浴場尋釁滋事被人捅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雙鳳、張金花以暴力之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遂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