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縣人民法院上岡人民法庭在全力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在轄區建立綜合治理點。在治理點上審理該轄區內的案件,聘請特約調解員參與調解,審判人員定期不定期地到聯系點進行工作。

二是堅持公開開庭,凡是需要公開開庭的案件,一律公開開庭審理,公開宣判。對一些在當地有影響的案件,尤其是贍養、離婚案件,都能就地開庭,就地宣判,擴大法制宣傳的效果。

三是做好綜治、民調人員的法律培訓工作,對涉及新的法律法規,及時組織綜治、民調人員進行培訓,并為轄區各鎮村干部進行法律法規專題講座,僅去年以來就在該轄區內上過法律輔導課8次。

四是當好法制副校長。該法庭審判人員被各鎮受聘為一所學校的法制副校長,關心青少年的成長教育,做普法工作的宣傳員。

五是慎重處理涉府案件。對一些涉及鎮村和群體性的案件,防止矛盾激化。如在審理一起侵犯土地使用權糾紛案件中,六名被告拒不讓出土地,并到市、縣、鎮相關部門上訪,該庭受案后,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做好雙方的調解工作,為保護農戶的實際利益,鈍化社會矛盾,判決六名被告在夏收后讓出土地,該案的判決既發揮了土地效能,也保護了承包戶的合法權益,受到縣、鎮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