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診患者吃苦 造成損失理應賠償
作者:陸建輝 發布時間:2007-01-09 瀏覽次數:2264
本網南通訊:日前,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經對原告袁某與被告啟東市第X人民醫院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的雙方當事人居中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一、被告啟東市第X人民醫院一次性賠償原告袁某各項損失7000元。二、原告袁某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不再有任何糾葛。本案受理費用合計3526元(原告已預交1526元,被告已預交2000元),由原告袁某負擔1526元,被告啟東市第X人民醫院負擔2000元。
本網南通訊:日前,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經對原告袁某與被告啟東市第X人民醫院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的雙方當事人居中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一、被告啟東市第X人民醫院一次性賠償原告袁某各項損失7000元。二、原告袁某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不再有任何糾葛。本案受理費用合計3526元(原告已預交1526元,被告已預交2000元),由原告袁某負擔1526元,被告啟東市第X人民醫院負擔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