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2011年1月8日在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

  吳江市人民法院院長  殷小榮

  

    各位代表:

  現在,我向大會報告法院工作,請予審議。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全面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著力提升服務水平,積極保障和促進“樂居吳江”建設。

  一、深化各項審判職能,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

  全年共受理各類案件13249件,同比上升6.56%,連同上年存案(存案432件)共審(執)結12853件(下同)。收案數、結案數連續三年創出新高。

  1、懲治各類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1370件,審結1364件。其中盜竊、交通肇事、故意傷害三類案件分別占30%、8.7%和7.8%。全年共判處犯罪分子1964名,其中非吳江籍人員1446名,未成年人159名,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38名。始終保持對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打擊和遏制犯罪分子及其犯罪活動。審結侵犯公民財產權利犯罪案件591件,審結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28件,一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受到懲處。審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合同詐騙等經濟犯罪案件71件,嚴厲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積極參與反腐敗斗爭,審結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20件20人。積極推進量刑規范化工作,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329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緩刑或免予刑事處罰,占被告人總數的16.4%。強化對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力度,最大限度挽回刑事被害人經濟損失,刑事自訴和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撤訴率為86.1%。

  2、慎重開展民商事審判,妥善解決民間糾紛。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7570件 ,同比上升7.15%,審結7235件,標的19.3億元,其中調解撤訴率為69.5%,同比上升三個百分點。

  積極穩妥地審理民間借貸、勞動爭議等糾紛,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權益。慎重審理勞動用工、社會保障、房屋買賣、物業服務合同等熱點案件,切實保障民生。妥善調處婚姻家庭、損害賠償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糾紛,平息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使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受到損害的社會關系得以修復。

  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直接引發合同糾紛增多,金融危機的后續效應逐步顯現,借款合同、保險合同、擔保追償糾紛案件有較大幅度增長。為此,我們慎重把握審判尺度,靈活采用財產保全和強制措施,通過柔性司法力促企業保持正常經營。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案件,避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破產,盡可能促使優勢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和解等方式實現擴張,扶持企業健康發展。

  3、監督支持依法行政,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43件,審結43件。暢通人民群眾合法的利益訴求渠道,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化解行政爭議,調節和平衡各種社會關系。積極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構建行政審判和行政執法的良性互動機制。積極探索行政訴訟協調機制,大膽嘗試訴前調解,引導行政相對人合理選擇訴求。經過協調原告主動撤回起訴的占結案總數的60.5%。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92件。

  4、不斷強化執行工作,努力化解執行難題。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4262件,同比上升4.26%,執結4088件,標的7.7億元。新形勢下執行案件呈現出被執行人無財產的多、在外地的多、下落不明的多等特點,面對執行案件數量增加、難度加大等突出困難,我院不斷完善執行協作、執行監督、執行宣教、執行威懾、執行懲戒、執行強制、執行保障和執行救助等八大機制,積極爭取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有關部門的關心和支持,爭取社會各界對執行工作的理解和協助,加大執行力度,改進執行方法。年內兩次組織開展執行積案集中清理,共清理案件1306件,被省高院評為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

  5、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加大司法創新力度,聯合市檢察院、司法局制訂出臺《量刑程序指導意見(試行)》,從量刑的訴訟原則、證據規則和程序規則等三個方面對量刑程序進行規范和完善。自行研發執行積案信息管理軟件,實現了對執行積案的全面、動態管理。不斷優化審判質量效率評估機制,重點加強對案件審限規范化操作、數據系統生成的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審管辦的協調指導作用和庭長的審判管理職能,強化審判運行態勢分析,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進意見。著重強化均衡結案理念,狠抓審限節點管理和審判層級管理,進一步完善法官審判業績考評,定期開展優秀案件、優秀法律文書評比活動,激發法官的辦案積極性,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完善案件質量監督評查標準,強化對案件質量的監督和分析,確保公正司法。全年案件結收案比為97.01%,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人均結案數、改判發回率等主要審判質量效率指標均處于蘇州市法院系統前列。

  二、細化服務大局舉措,促進社會管理創新

  一是扎實推進“法治吳江”建設。積極參與法治吳江、平安吳江和法治江蘇合格縣(市)的創建工作,承辦法治吳江建設十件實事。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流動人口、特殊人群、虛擬社會等領域的管理創新。深入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等“法律六進”活動,擴大普法受眾范圍,共舉辦法制講座26期,在各類報刊刊發宣傳稿件488篇,在電視臺、電臺播放節目174期。結合審判和執行工作,有針對性地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12件。發布首份行政審判年度報告。成立少年審判綜合庭,認真做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通過與學校建立法制共建單位,與公安、檢察、鄉鎮建立青少年維權示范點,多渠道落實延伸幫教措施,積極探索社區矯正、緩刑犯回訪教育新方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犯罪,全力維護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堅持信訪工作責任制,按照“四定一包”要求,認真接待來信來訪,重點做好涉訴上訪人員的息訴穩控工作,年內沒有新的重大涉訴上訪案件發生。

  二是全力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持續開展“傾聽企業呼聲、服務企業發展”活動,深入企業第一線提供法律輔導和法律支持。全力為吳江“金融生態示范縣”創建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與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監會吳江辦事處達成“和諧金融”共建協議,以有效預防化解涉金融矛盾糾紛為目標,建立金融類案件大調解平臺,促進金融行業和諧發展。全力服務濱湖新城建設,與吳江市東太湖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簽訂《關于“構建和諧社會共促企業發展”合作共建協議》,設立法院服務“濱湖新城”工作站。通過完善例會制度、聯絡制度等措施,探索依法服務濱湖新城建設的有效途徑。

  三是深入推進和諧共建活動。按照“擴大面、精選點、成合力、求實效”的原則,在原有一個共建鄉鎮、一個共建社區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礎上,擴大共建對象,分別與多個鄉鎮、行業及市場達成共建協議,形成一個由“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和諧金融”、“和諧市場”、“和諧開發區”等構成的良性共建網絡,創出了專業化的法官指導模式、立體化的糾紛化解機制、便民化的司法服務體系等共建亮點和吳江特色。依托共建網絡,開展庭所共建、法官與村官結對等活動。省內首個社區民警調解培訓基地落戶震澤法庭。利用共建平臺,深入基層開展巡回審判,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第一時間、第一環節,減少當事人訟累。貼近市民需求,設立法律服務室,了解社情民意,征求意見建議。活動開展以來,共建雙方的化解糾紛意識明顯增強,及時穩控能力明顯提升,快速調處水平明顯提高,穩妥地處置了一批矛盾易激化糾紛。

  三、強化司法為民意識,推動社會矛盾化解

  一是完善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認真貫徹落實省高院《關于訴前調解工作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室的作用,四個附設的人民調解工作室進一步貫徹和諧司法、柔性司法的理念,工作內容不斷豐富、工作領域不斷拓寬,全年化解矛盾糾紛763起。進一步強化訴調對接工作,成立訴調對接工作辦公室,扎口管理訴調對接。加強與市婦聯、總工會、人社局、交巡警大隊等部門的訴調對接工作,設立法院駐市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開展“和諧勞資關系”共建,逐步形成多方參與、司法推動、全程貫通、立體輻射的工作網絡,實現訴訟與非訴訟化解糾紛機制的有效對接。認真抓好相關案件的委托調解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團體的職能優勢,快速、有效調結糾紛。

  二是認真做好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結合全省“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活動,引導全院干警認清法院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切實增強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預防和化解工作。強化審判管理,提高辦案質效,以公正、高效、親民的審判工作化解矛盾糾紛。利用共建平臺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矛盾糾紛動向,有針對性地做好預防、化解工作。堅持院庭長接待日制度,暢通民意收集渠道,認真聽取群眾呼聲,做好解釋、宣傳工作,盡快解決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力所能及地為當事人和社會各界群眾提供法律指導和幫助。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密切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系、溝通,利用一切力量化解涉訴矛盾糾紛。

  三是積極開展便民利民服務。全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強化立案窗口規范化管理,開展導訴“一站式”服務,適時為公民提供法律釋明、權利告知、風險提示、調查取證等訴訟指導服務,切實為群眾答疑解惑,排憂解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嚴格管理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和執行救助資金的發放,對老弱病殘、農民工等生活困難群眾實行訴訟費的減、緩、免政策,切實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成功申領我市首筆“新起點”小額愛心基金。

  四、優化隊伍整體素質,確保公正廉潔執法

  一是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高度重視提高法官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督促干警自覺把自身工作與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緊密聯系起來,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出臺《關于建設學習型黨組織的工作意見》,提高全院黨員的政治覺悟和思想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學習力和戰斗力,提高干警司法為民的能力和本領。

  二是進一步加強隊伍能力建設。著力提升對當前形勢的分析研判能力,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著力提升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善于運用群眾聽得懂、信得過的方式處理矛盾、化解糾紛,努力讓群眾滿意。著力提升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強化案結事了理念,倡導和諧司法,積極探索多元化調處糾紛的新思路、新方法。著力提升駕馭復雜局勢的能力,做到政治敏銳、方法靈活,依法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和涉訴信訪。著力提升與社會公眾溝通的能力,充分利用社會資源解決法院工作難題,讓人民群眾理解、關心、支持法院的各項工作。著力提升開拓創新、真抓實干的能力,進一步解放思想、恪盡職守,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一步一個腳印地推動法院工作實現科學發展。針對青年法官多等特點,組織開展“新吳江法官”專題培訓和分類培訓,成功舉辦青年法官論壇,通過法官結對幫帶、庭審觀摩、辦案競賽等方式,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認真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嚴格落實最高院“五個嚴禁”的規定,及時將規定細化到各項實際工作之中,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良好氛圍。認真組織學習陳燕萍同志先進事跡,推動干警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風和司法廉潔方面的新提升。及時制訂出臺《吳江市人民法院預防違法違規執行案件管理辦法》,加強執行管理,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工作公正、高效與廉潔。多次組織“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媒體記者、社區居民走進法庭,增強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

  五、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重大事項、典型案件及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重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辦結建議和提案2件,辦結各級人大轉辦的信訪件55件。繼續聘請10名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擔任特邀督察員,定期聽取情況反映。主動走訪各級人大代表所在企業,邀請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150余人次旁聽庭審和參與執行工作,增進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了解。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民商事審判工作,并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認真落實整改。新選任人民陪審員32名,全年人民陪審員參與陪審案件1380件,使審判工作始終處于人民群眾的有效監督之下,促進司法公開、公正、公平。

  回顧一年的工作,我們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差距,主要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審判質量與效率還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服務大局的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司法為民的舉措還需進一步創新,法官的能力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對此,我們將采取相應措施,認真加以整改。

  六、深化三項重點工作,促進法院科學發展

  2011年,我院將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全國政法工作會議要求,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深化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努力爭取在公正司法、能動司法、為民司法、規范司法上取得新成效,為吳江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一是堅持公正司法,在履行職能上爭取新成效。全面落實各項審判職能,要通過依法審理、執行案件,自覺、主動地服從和服務于黨的中心工作。刑事審判要繼續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治安、侵害群眾利益、破壞市場秩序以及貪污賄賂等刑事犯罪活動,積極參與平安吳江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民商事審判要根據“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要求,準確適用法律,加大調解力度,依法維護權益,保障經濟發展。行政審判要落實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的長效機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要不斷增強執行能力,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機制,多措并舉,進一步破解執行難題。

  二是堅持能動司法,在服務發展上爭取新成效。要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上實施能動司法,密切關注經濟轉型升級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分析研判,制定司法應對措施,牢牢把握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主動權。妥善審理企業產權流轉過程中的案件,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探索審理企業清算案件,規范企業的市場退出機制,鼓勵和引導資本向戰略性新興產業轉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妥善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促進城鄉結構調整和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及時了解企業司法需求,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和防范風險能力,不斷增強法院聯系企業工作的實效。要在確保涉及民生需求上實施能動司法,妥善審理好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民間借貸、損害賠償等案件,給予受害方及時、全面、公正的保護,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高度關注勞動爭議、社會保障和環境保護等熱點問題,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參與社會管理上實施能動司法,通過案件裁判規范、引導公眾行為,在加強公共安全、生產安全、網絡安全管理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三是堅持為民司法,在化解矛盾上爭取新成效。高度重視調解工作,加大訴調對接和溝通協調力度,盡可能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化解在訟外,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把訴訟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選擇,按照全程、全面、全員調解的工作要求,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執行案件的調解、和解和協調工作。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矛盾糾紛的預防、調處、穩控聯動機制。重點加強對糾紛多發地區和案件多發類型的排查梳理和分析研判,密切關注重點群體、重點人員的新動向,及時向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對策建議,促進矛盾糾紛盡快妥善化解。嚴格落實各項利民措施,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作用,把中心建設成為文明司法之窗、和諧司法之窗、為民司法之窗。

  四是堅持規范司法,在科學發展上爭取新成效。以黨建工作為統領,不斷加強法院班子建設,不斷增強法官的黨員意識和黨性觀念,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黨員法官的先鋒模范作用。以學習型機關創建為抓手,在全院干警中組織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鼓勵法官向社會學習,向群眾請教,真正把學習作為一種精神追求和工作方式。以廉政建設為重點,不斷筑牢廉潔司法的道德防線。以能力建設為核心,采取針對性的指導措施和分類培訓方式,提高司法水平。以創先爭優為目標,繼續深入開展“爭當崗位能手”主題競賽活動,激勵全院干警創新工作思維、加大工作力度,高標準地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各位代表,在過去的一年里,法院工作得到了你們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我謹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懇請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更加關心、支持和監督法院的工作。我們將在市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的有效監督下,在市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進一步提升司法水平,以優異的工作業績迎接建黨九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