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一外地務工男子按耐不住一時沖動,猥褻一8歲幼女。近日,該男子被金壇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江友虎系安徽到金壇務工人員。今年614日晚7時許,江友虎與同廠務工人員在自租房內觀看黃色錄像。半小時后,江友虎因無法忍受錄像中的挑逗言語和畫面,遂一個人外出散步。在行至金壇市匯賢路北端時遇見在路邊玩耍的八歲女孩王某,遂起歹意。江友虎上前以買玩具給王某為由將其騙至路旁的小樹林中,采用威脅、恐嚇和誘騙的手段命令王某將褲子脫掉,并用手對王某胸部等敏感部位亂摸。掙扎中,王某趁有人到小樹林散步的時機大聲呼救。江友虎忙擇路逃竄,并于次日被捕。金壇法院經審理認為,江友虎采脅迫、誘騙等手段,強制猥褻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