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進行家事案件回訪,看到女孩阿云微笑的面龐,心里頗感欣慰。

那是我幾年前承辦的一起離婚糾紛。劉某起訴與妻子張某離婚,除了財產,爭議最大的就是婚生女阿云的撫養權。雙方當事人都搶著要孩子。劉某的理由是其父親有工資,可以幫著撫育。張某堅決不同意,堅持要求由自己撫養。由于阿云尚小,且從小跟隨張某生活,在劉某與張某分居后,阿云也一直由張某獨自撫養。綜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阿云由張某撫養。

我清楚地記得,案件審理時,我曾要求張某把阿云帶到法院,因為當時阿云已將近10周歲了,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也應該能清楚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再三要求下,張某勉為其難地把阿云帶來了。

在法官約見室,我第一次見到了阿云。阿云臉蛋圓圓的,雙頰紅潤,但神情顯得很緊張,一絲笑容也沒有。她兩只小手緊緊地攥著衣角,躲在張某身后,時而偷偷地朝我瞄一眼。

我安撫了許久,阿云才稍稍放松了一些。當我問及她想跟誰生活時,阿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張某,要求跟媽媽一起生活。我問她跟媽媽在一起是不是很快樂,阿云重重地點了點頭。

時隔幾年,不知道阿云學習生活怎樣。于是,我電話聯系了張某,并請其聯系了阿云的老師。

征得老師的同意后,在學校辦公室里,在老師的陪伴下,我再次見到了阿云。與幾年前相比,阿云的個子竄高了許多,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重要的是,小姑娘落落大方,面帶微笑地跟我們打招呼,絲毫不見幾年前的羞窘與緊張。

聽我道明來意后,阿云開朗地表示,自己跟媽媽一起生活以來過得很開心很快樂,自己在學校與同學相處也很融洽。父母鬧離婚時,自己的成績很糟糕,現在成績提升明顯,經常能考到接近滿分。看得出來,小姑娘對自己的現狀還挺滿意。

阿云的老師也表示,阿云在班上各方面表現都不錯,孩子本身并不調皮,學習挺努力,成績也還不錯,不是個讓人操心的孩子。

回訪結束后,在學校門口,看著阿云跟在張某身后蹦蹦跳跳,時不時湊上前嘻笑親昵,我長出一口氣。

婚姻雖然破裂,但張某給了阿云更多的愛,讓阿云能在關愛下茁壯成長。

也許,我們該換個角度思考,婚姻也并不是一定要以愛之名將雙方束縛,在婚姻已然成為桎梏時,分開也許對雙方和孩子來說都是一種更好的選擇。

希望像阿云一樣的孩子們,都能笑對人生!(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