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旅店老板一時糊涂,為貪小利竟然介紹他人賣淫。日前,該旅店老被金壇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期一年執行。

被告人劉琳系金壇龍門鎮地平線旅館老板。今年811日,外地來金壇出差的旅客陳某和向某找到被告人劉琳,提出想找幾個小姐。劉琳表示可以代為物色。當晚9時,被告人劉琳帶著旅館服務員王某和錢某來到陳某和向某的房間,并將兩位服務員介紹給后二者。陳某和向某當即向劉琳支付200元介紹費。四人正在交易時被警方抓獲。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琳以營利為目的,為賣淫者與嫖客牽線搭橋并提供場所,使得賣淫嫖娼活動得以實現,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介紹賣淫罪,遂判處被告人劉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