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與夢想
作者:王小燕 發布時間:2015-02-13 瀏覽次數:2662
促使我走上法律道路的是我少年時期樸素的濟世情懷。2002年高考后我選擇了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學。在母校讀書的7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同學們對法學專業的強烈熱愛,青年人特有的激情和法律人擅長的思辨,在校園隨處可見。永遠忘不了,在遠離城區的新校區,大家為了節約中途回宿舍的時間,揣著搪瓷缸在食堂、教室和圖書館之間直線往返;永遠忘不了,在沙坪壩老校區,我們《法府書香》編輯部的一幫學生在蔣海松博士的帶領下,編輯出一期又一期的法律書評;永遠忘不了,母校那人滿為患的講座--為了占座位,大家提前好幾天貼紙條、放東西,或者直接搬著凳子去大禮堂,聆聽法學界大家、泰斗的講座,過道上甚至講臺上都擠滿了人,學子們如癡如醉,在大師的指引下領略法學領域的奇光異彩。
重慶,秋天陰雨連綿,冬日霧氣蒙蒙,始終難見陽光,在這所遠離政治、經濟中心的學校中,有一種身在城中卻遠離喧囂的清冷。然而,正是這種清冷,塑造了西政學子踏實勤奮、堅韌不拔的品格。我,也是受益者之一。
2009年8月,我懷揣著對司法實踐的向往和憧憬,來到海安法院工作;2014年初,為解決兩地分居問題,我又從海安調至港閘法院。五年多來,在諸多領導和前輩的指引下,我完成了由法科學生到法律實踐人的轉變。期間有成長的喜悅,有失敗后的迷茫,更有方向抉擇的痛苦,唯一不變的是對法律職業的那份堅守。
文字工作是我這幾年所從事的主要工作。還依稀記得入院后我撰寫第一篇新聞稿的情形。五年多來,我已從文字新手成長為文字骨干。幾百篇文章在各類刊物上發表,幾十篇文章在各類比賽中獲獎。文字點燃了我的工作熱情,也收獲了不少肯定,在領導和同事的關心下,任見習助理審判員期間我即被破格提拔為副主任。這里我要感謝三位前輩,一位是海安法院“師徒結對”安排的師傅,另兩位是海安法院的王平院長和港閘法院的高鴻院長。剛出校門時我的寫作,無論觀點,篇章,還是語言,都顯得那么稚嫩。但是這三位老師既不苛責,更不敷衍,而是悉心地逐字逐句地修改、潤色。在他們的帶領下,對法院工作我逐漸有了一些自己的認知和感悟,能作出獨立的判斷,能寫出有新意的文章。印象最深的是2011年撰寫的一篇論文,本來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對合同效力的影響,已是對“違反強制規定,合同一律無效”這一傳統思維的突破,但在領導的鼓勵下,我大膽嘗試逆向思維,從實踐案例沖突、法律規定不完備到理論邏輯矛盾等方面探討管理性強制性規定對合同效力的影響,撰寫了《管理性強制規定影響合同效力之“堵”與“疏”》在最高法院第23屆學術討論會上獲獎。
五年多的時間里,除文字工作之外,我還收獲了很多真摯的情感,感受到團隊協作的力量,感知到人性中最無私的一面。始終忘不了,2011年為了籌備全省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現場會,我們那一幫小家伙在分管領導的帶領下,籌建法治文化長廊、法治文化廣場,策劃制作專題片、展板、宣傳冊、電子畫冊,大家以院為家,有時一干就是半夜,沒有人計較得失,沒有人叫苦叫累。
回首過往,多少個黑夜伏案疾書,多少篇文章苦思冥想,雖不至于懸梁刺股,但文字工作傾注了我絕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然而,我在文字的海洋中揚帆時,始終不能忘卻當初的那份法治理想,始終保持著投身司法實踐的渴望,在文字工作之余,我抓住一切從事審判實踐的機會,磨礪自己。
此刻,我回憶起2012年的一次庭審。這是我承辦的第一個知識產權案件,也是海安法院知識產權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個案件,更是我生產后滿月當天開的庭。該案是侵犯著作權糾紛,案情比較復雜。原告為四川A酒廠,“拿壺酒來”是其生產的系列酒的總名稱,包括“休閑壺”等系列,其中“休閑壺”為注冊商標,為了便于市場推廣,A酒廠邀請川大教授創作“拿壺酒來”書法作品,委托設計公司設計酒的外包裝。被告有三個,四川B酒廠,海安某超市業主曹某,興化C酒廠業主鄒某,B酒廠仿冒原告“拿壺酒來”外包裝,委托興化鄒某生產,曹某從興化購進后在海安銷售。海安工商局對曹某作出行政處罰。原告以被告侵犯“休閑壺”商標權為由在南通中院提起訴訟。然而,原告并沒有達到全部訴訟目的,因為“拿壺酒來”以及其下“富貴壺”、“光壺”等并沒有注冊商標。海安法院獲得管轄權后,原告以被告侵犯“拿壺酒來”著作權為由提起訴訟。
審理中,原告因無法證明涉案“拿壺酒來”作品內容的獨創性,改變訴訟請求,主張涉案“拿壺酒來”書法作品的獨創性,并要求被告在外包裝上停止使用涉案“拿壺酒來”書法作品。雙方商標侵權糾紛已經省高院二審確定,被告生產、銷售涉案“拿壺酒來”酒的事實是沒有爭議的。爭議焦點是原告是否享有涉案“拿壺酒來”書法作品的著作權?這直接決定被告是否構成侵權。圍繞該審理思路,合議庭組織了第一次庭審。由于相關事實未查清,合議庭決定第二次開庭。此時,我也身懷六甲,即將分娩,因第一被告無法郵寄送達,公告案件變更合議庭組成人員不便,我決定生產后即回院開庭。
然而正是這次庭審讓我遭遇了入職以來的最大挫敗。當年助審員競爭上崗,坐月子期間,我被通知要申報考核庭,我并未避難就易選擇其他簡易案件,而是直接申報該案作為考核庭。生產滿月的當天,我回法院參加第二次開庭,由于案情復雜,加之庭審經驗不足,庭審中出現很多意外,發生了很多細節問題,考核成績很不理想。
此時,質疑聲蜂擁而至,滿懷激情的我被潑了一盆冷水。我一度有些消沉,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的能力。雖然合議庭審理案件,經驗豐富的審判長可以彌補庭審不足,但作為直接承辦人,而且是考核庭,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我身處困境的時候,一位領導找我談話,她說:“遭遇挫折可能是件好事,有時一帆風順反而不利成長進步。”這一句話使我警醒,對呀,沒有試錯哪會有進步?
我開始理性客觀地分析原因。庭前準備不充分,庭審經驗不足,庭審駕馭能力有限是關鍵原因。同時,我也明白,駕馭庭審和撰寫文書,是青年法官成長的兩門必修課,必須磨練,不可一蹴而就,也沒有捷徑可走。
優秀的文書可以彌補庭審中的瑕疵。產假還未結束,我即提前回院上班撰寫判決書。兩個星期內,我在充分了解知識產權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查閱了大量的侵犯著作權糾紛判例和理論觀點。在確定原告是否擁有著作權的問題上,我決定分三步走:首先書法作品的獨創性何在?其次書法作品的作者為誰?最后作者與原告之間是否有轉讓協議?
關于獨創性的問題,記得我是這樣論述的,“拿壺酒來”書法作品的點線運用和抽象線條的造型給人一種美感,具有視覺沖擊力,作品的布圖結構、書寫手法、墨跡色彩體現了作者特殊的判斷、選擇與取舍,更體現了作者書寫漢字的特殊構思,具備一定的獨創性。關于作者問題,合議庭當時是有爭議的。審理中,原告提交了川大教授和設計公司出具的證明,但原告未能提供教授署名的書法作品原件。根據法律規定,在作品上署名的為作者。單純依照證據規則,僅憑教授的自我證明和設計公司的證明,無法認定作品作者。但能否就可以簡單機械地否定呢?“拿壺酒來”書法作品創作時間較長,原告不能提交原始作品具有一定合理性,川大教授自證其為作者,原告長期使用而未有人主張權利,被告亦未能提出相反證據,根據自由心證,結合川大教授的藝術造詣、學術聲望,以及設計公司的證明和工商局曾向川大教授本人核實的事實,可以認定川大教授系書法作品的作者。另外,川大教授出具的證明承認其已將涉案書法作品的著作權轉讓給原告,由此可以判定原告享有著作權。至于侵權事實和責任承擔則迎刃而解。按照這樣的思路,我一氣呵成,撰寫出28頁的判決書。雖然還不盡完美,但是我已全力發揮了我的所知、所能。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
如今,再提及此案,我實際上是自揭傷疤,其中的辛酸不言而喻,孕期奔波調查取證、產后開庭、哺乳期加班寫判決書,遭受的挫折也是刻骨銘心。然而,我愿意與大家分享。漫漫人生路,失敗、挫折不可避免,如若害怕丟丑而始終將其遮蓋,則永遠不知哪里錯、為何敗。“沉的越低,才會彈的越高。”這是蹦床的原理,這也是人生的哲理。短暫的失敗并不可怕,關鍵是能直面失敗從中汲取經驗教訓。
慶幸的是,我從挫敗的陰影中走了出來。2013年,我在承擔研究室文字工作的同時,直接承辦了知識產權庭1/3的案件,其中還包括兩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擔任審判長參與審理了其余2/3的案件,無一發改。部門主要負責人外出掛職期間,在分管領導的帶領下,我順利組織完成海安縣知識產權保護協會的年會、理事會活動,深入企業走訪調研20余次。說到這里,我很感謝領導的勸慰和信任,以及部門同事和兄弟庭室的支持,正是他們寬容和理解,給了我獨立擔當的機會,讓我能迅速地在挫敗之后重拾信心。
獲得成長是喜悅的,走出挫折是興奮的,然而“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卻是艱難。2010年9月,參加工作一年后,我面臨著人生中的方向性的抉擇。作為省委組織部選調生,我有幸參加縣里組織的科級后備干部培訓班,面試成績較好,有機會去鄉鎮掛職鍛煉,然而經過一番思考后我選擇了放棄。有家庭因素,但更多地是我對法律專業的不舍,不想苦讀7年的專業就這樣荒廢。然而,這也直接導致我落后于同期的絕大多數選調生,他們成了鄉鎮黨委委員、鎮長、組織部干部科科長甚至團縣委書記,早早就解決了副科職甚至正科職,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只會相差更遠。事后一位領導跟我說,當機會來臨時,不要輕易放棄。然而,我卻眼睜睜地放棄了。今年四月到廈門大學培訓,遇到了研究生同班同學,他在深圳做非訴律師,派駐廈門一企業搞海外并購業務,年薪據說不菲,他勸說我可以走出來。一位大學同學前年就從中院離職去了中南集團。前不久,一位當初鼓勵我走選調道路的大學同學,也已經從市級機關離職。微信朋友圈里時不時流傳著有人從法院、從機關離職的訊息和文章。一時間,感覺周圍是那么的充滿變數,一股憂傷從心底油然而生。
我到底在堅守什么?我時常捫心自問。一位在廣東高院工作20載的校友離職后,是這樣發出感慨的:人生苦短,敢不歡暢。不錯,三月鶯飛,四月草長,五月花紅,六月果燦,時光如水,一瀉而過。孔丘桴游于海,莊周相忘于江湖,李白散發弄舟,東坡乘風歸去,人生自當有不同的活法。可作為法律人,作為當下的法官,應當怎樣活?可否就這樣簡單地揚長而去,徹底淪為市場名利的追逐者?
去年看一期電視訪談節目,臺灣一著名導演說,人生的價值在于向外的力量,能給別人帶來什么,而非從外界獲得,給別人帶來歡樂的人生才更有意義。這句話對我人生態度的轉變具有特別的意義,我開始反思浮躁不安的過往,除了收獲之外,自己能給外界傳遞怎樣的力量?阿里巴巴在美國IPO的當天,安排了8位阿里巴巴的客戶去敲鐘,馬云接受記者采訪時說:“15年來我們努力的目的是讓這些人收獲成功,唯有他們的成功,我們的成功才真正開花結果。”馬云的這句話其實跟臺灣導演的訪談有異曲同工之妙,它揭示出了人生價值的真諦在于向外傳遞力量。慢慢地,我糾結、彷徨的內心逐漸安定,不再為他人決策所困惑。
法官這個職業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平臺,它能讓你在公平決斷之間實現扶弱濟困、伸張正義、不畏強權、鋤奸去惡的樸素愿望,也能讓規則、自由、人權意識得到徹底的展現,更有利于推動社會法治進步,展示的完全是一種向外、向上的力量。如此,法官職業怎能輕言放棄?
作為青年法官,我又能做點什么?北大法學院才女劉媛媛在《超級演說家第二季》中,作了一次題為《年輕人能為世界做什么》的演講,這場演講讓我震撼很久。這個弱小的90后女子喊出“我們要改變這個社會”,這樣的舉動在當下社會無疑會碰壁,舉步維艱,但社會進步需要這樣的人。我很贊同她演講中說的一些話: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成為那種在風口浪尖上去把握國家命運的人物……,但是有一件事情你我都可以做到,這個事情就是在我們老去的路上,一定不要變壞,不要變成你年輕時候最痛恨、最厭惡的那種人……,絕不放棄自己的原則,絕不失望于人性。
劉媛媛的這些話表達了我內心的一些想法,作為法科生,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公正嚴明的法官,雖然力量可能微不足道,但如果這個社會因為多了一個好法官而變得哪怕好一丁點兒,我愿足矣。
在這里我想讀一段詩:“若我白發蒼蒼,容顏遲暮,你會不會,依舊如此,牽我雙手,傾世溫柔?待我腰膝羸弱,褶皺滄桑,你愿不愿意,依然在此,伴我身側,盡燃終身?”這是無數女子在電影中、小說中憧憬的唯美愛情。但此時此刻,我想用它表達我對法律職業的一腔熱情。毫無疑問,不論身處何地,我會始終伴它身側,盡燃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