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假“戴森” 商家賠十倍
作者: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陳瑋芝 發布時間:2020-06-10 瀏覽次數:730
“6?18購物狂歡節”即將來襲,壓抑了大半年的購物沖動,相信大家早已摩拳擦掌,躍躍欲試,將喜愛的商品添加至“購物車”,只等那6月18日0點鐘聲一響便瘋狂買買買。但愉快“剁手”的同時,大家也要注意甄別貨品真假,避免上當受騙哦!這不,吳江法院近期便審結了一起銷售假冒“戴森”卷發棒,買家獲十倍賠償的案件。
周星星是個時髦的年輕人,現在都說消費升級,大家都想買到更好的產品來改善一下生活品質,周星星也不例外。去年6?18期間,周星星便想購買一款心儀已久的戴森卷發棒,嘗試一下秀發蓬松的感覺。店主譚佳佳入駐某知名網上商城平臺,并在其經營的商鋪網頁上發布了“戴森DysonAirwrap”多功能卷發棒的銷售信息,并承諾:英國進口、全場包郵、七天退換、48小時發貨、假一賠十!
2019年6月18日,周星星在該店鋪花費2519元購買了一支卷發棒。周星星收到案涉商品后,通過網上商城聯系該店鋪咨詢卷發棒版本問題,店家回復 :“我們的產品都是老板娘在英國代購的歐版正品哦”。但周星星總覺得卷發棒不太對勁。2019年7月9日,該網上商城官方客服向周星星發送郵件披露了經營者譚佳佳預留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目前,商城平臺上涉案商品已下架。2020年4月16日,正品公司戴森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出具鑒定說明,證明案涉商品是假貨。
知道心心念念購買的卷發棒是假貨后,周星星十分氣憤,一紙訴狀將店家譚佳佳告上了法庭,要求退還貨款并支付10倍賠償金,同時要求網上商城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吳江法院審理后認為,戴森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作為戴森技術有限公司的授權方,有權對是否其公司產品進行鑒定,其向法院出具的鑒定證明,證明了案涉商品為假貨。該案中被告譚佳佳在銷售案涉產品時對案涉產品向周星星故意告知虛假信息,故意隱瞞案涉產品為假貨的真實情況,使作為消費者的周星星作出了錯誤的意思表示,原告主張懲罰性賠償合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但被告譚佳佳銷售時在案涉商品鏈接顯著位置明確標注“假一賠十”的承諾,系以高倍賠償作為誘因為消除消費者內心疑慮,增加交易機會,自愿承擔十倍賠償責任,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亦與因該承諾可能帶來的高收益適當。故原告周星星要求被告譚佳佳承擔十倍賠償責任,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本案中,被告網上商城作為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已經實名登記了被告譚佳佳店鋪的經營信息,將經營者譚佳佳的名稱、聯系方式等及時向原告作了披露,并對涉案商品作下架處理,已盡到了法定義務,且原告也未提供證據證實網上商城明知或者應知被告譚佳佳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亦未提供證據證實網上商城作出“假一賠十”等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故原告周星星向網上商城主張其對本案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不予支持。另,案涉商品系假貨,應予收繳,不再退還。
吳江法院最終判決,被告譚佳佳退還原告周星星貨款2519元,并向原告周星星支付十倍賠償金25190元。
法官提醒:當前各大網絡電商平臺給廣大消費者提供了充分的消費便利,但稂莠不齊的商品也增加了消費者買到假冒偽劣品的風險。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注意甄別商品質量及商品來源,不要因貪便宜而使自身權益受損,在遇到消費欺詐等行為時,及時固定相關證據,通過合法途徑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