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上傳播淫穢視頻種子鏈接 一小伙獲刑
作者: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高院新聞發布處 發布時間:2018-06-06 瀏覽次數:773
為賺取“金幣”從而獲得色情照片和視頻的下載權限,蘇州男子李某從2012年開始在論壇版塊里上傳他所下載的淫穢視頻、圖片的鏈接,至2017年被抓獲時,他先后將232個淫穢視頻的BT種子鏈接發布到該論壇,供他人下載觀看。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李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為賺“金幣”發布自己下載的種子鏈接
2017年5月,蘇州高新區網警大隊在網上巡查過程中發現,一代號為XXX的網民在某論壇版塊里,發布淫穢視頻鏈接,且數量較多。經研判,發現該網民真實身份為李某,民警隨后對其進行傳喚,經其指認,放在臥室內一臺臺式電腦系其上網傳播淫穢物品的工具。經審查,李某對傳播淫穢視頻鏈接的事實供認不諱。
庭審中,李某自愿認罪。據他供述,“那個版塊里面有其他人發布的帖子,帖子的內容就是色情照片和視頻,下載需要消耗論壇里的金幣,因為我剛注冊的時候沒有金幣,就在別人發布的帖子里回帖,回復一個賺1個金幣。攢夠金幣后,我就把別人發布的色情視頻種子下載到自己電腦上,然后自己先看,看完就發布到論壇上里。”
據其表示,發布一個視頻可以賺60個金幣。另查明,案發后,公安機關從被告人處扣押電腦主機一臺。
指向淫穢視頻的鏈接應按照淫穢物品處理
“指向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本身不是淫穢物品,其只是一種指向淫穢物品的介質,根據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的精神,指向淫穢視頻的鏈接應按照淫穢物品處理。”
據承辦此案的虎丘法院刑庭副庭長許修堯介紹,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并具有誨淫性,是判斷淫穢物品的法定標準。該標準不以淫穢物品的載體形式如何而有所區別,無論載體形式是實物化的,還是電子化的,只要符合該法定標準,就屬于淫穢物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未直接采用淫穢物品的提法,而是為了更符合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實施的淫穢物品犯罪的特征,采用了淫穢電子信息的提法。
那么,指向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是否應按淫穢物品處理?
對此,承辦法官指出,指向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直接指向淫穢電子信息,任何人只要點擊有關鏈接,就可以瀏覽、下載相應的淫穢電子信息,因此,提供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與提供淫穢電子信息沒有本質的不同。
上述《解釋》專門規定,“明知是淫穢電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網站或者網頁上提供直接鏈接的,其數量標準根據所鏈接的淫穢電子信息的種類計算”。
該條規定既考慮了可以有力打擊提供直接指向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的犯罪行為,又規定必須具備“明知是指向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的主觀要件,從而防止打擊的擴大化。從中可以看出,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已被該司法解釋納入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犯罪對象范圍內,因此指向淫穢電子信息的鏈接應按照淫穢物品處理。
法官連線:根據上述《解釋》之規定,不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視頻文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1、傳播淫穢視頻文件40個以上;2、傳播的淫穢視頻文件實際被點擊數達到2萬次以上;3、傳播淫穢視頻文件20個以上且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1萬次以上。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傳播淫穢視頻文件232個,達到第一項規定的標準,應該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許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