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關于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費用標準(2018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層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

根據江蘇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發布的《2018年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以及江蘇省統計局發布的2018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指標,現將2018年度我省相關賠償費用標準所依據的統計數據通報如下:

1、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鎮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9462元;

3、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參照該標準適用);

4、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6567元。

職工年平均工資和江蘇省分細行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表,待統計局數據公布后再做通報。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