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濤,男,1970年7月生,中共黨員,法律碩士,現任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審委會委員,一級法官。自1992年從蘇州大學法學院畢業到法院工作以來,他從一名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成長為共和國青年法官中的佼佼者,這其間,他走出了一條平凡而又閃光的道路。
  愛崗敬業  矢志不渝
  人生的道路,處處充滿著選擇的機會。戴濤同志從事法官職業前后的經歷,也不例外。
  1992年夏,戴濤的大學生活即將結束,面臨著人生道路的第一次選擇。當時,他所在實習的蘇州市某律師事務所,勸他留下來當律師。但他經過慎重考慮,覺得還是更想當一名人民法官。 1992年8月,他自愿分配到人地兩生的蘇北,成為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書記員。此后兩年他的表現引起了地方黨委和上級法院的注意,1995年初,中共海州區委和市中級法院同時決定選調他。何去何從?成了他人生道路的又一道選擇題。他思來想去,還是不忍舍棄自己的法律專業。1995年3月,他被調入中級法院研究室從事審判調研工作。上世紀90年代末,他在商海闖蕩多年、資產已達數千萬元的哥哥多次勸他下海幫其打理生意,并許諾底薪十萬,上不封頂。鐘愛法官事業的他對哥哥說:賺錢固然重要,但并不是我的第一追求,我要走自己選擇的道路!哥哥最終理解了他的想法,對他說:法官收入不高,缺錢花的時候找你哥,但你要當一名廉潔的法官!他很受感動,堅定地回答:好,這是我們的約定!
  戴濤同志在選擇并堅持自己的人生道路時,體現出了一份執著。這份執著,來源于他對法官工作的摯愛,體現了他對自己人生價值的追求。為了這份執著,他不惜放棄更好的仕途和更優裕的物質生活,矢志不渝,癡心不改。
  正是由于有了這份執著,他才能真正做到愛崗敬業,真情投入。1993年至1997年,他負責起草法院工作報告和其他重要文稿上百篇,篇篇嘔心瀝血,篇篇堪稱精品;其間,他還在各級媒體發表新聞稿件300余件次,年年超額完成審判調研任務。因為成績突出,他連年受到嘉獎和獲評優秀公務員;連續四年被連云港日報社、連云港市廣電局評為優秀通訊員;1997年被評為全省、全市法院系統法制宣傳先進個人。
  1998年4月,在榮記三等功后,他告別了為之奮斗多年的文字崗位,開始從事第一線的審判工作。與此同時,他被推薦參加首屆法律專業碩士考試,并以高分被南京大學錄取,進入到法律素質提升的新的平臺。1999年初,他被院黨組任命為行政庭庭長助理;2001年2月,他以優異的實績和考試成績在中層正職競爭上崗中脫穎而出,成為全院最年輕的庭長、審委會委員。他能否勝任新的崗位的挑戰,一時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但很快,他就用表現證明,年齡不是問題!
  業有專攻  學以致用
  到行政庭工作后,戴濤面臨著一個全新的審判領域,他深知,只有干一行、專一行,才能干好一行。
  他開始調整自己的專業鉆研方向。在三年的法律碩士專業半脫產學習中,他在學習基本課程的同時,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領域,廣泛涉獵國內外的專業著作,盡可能搜羅各類專業資料。幾年來,他自費購買法學書籍400余冊,其中行政法學專業書籍就有近200冊;同時,他還常年自費訂閱8種以上的法學期刊。正是靠這種超乎尋常的經濟和精力的投入,他漸漸贏得了行政審判話語權,并逐步成為當地法官和行政官員心目中的行政審判權威。
  權威從來不是自封的,特別是業務權威,更不可能靠職務和權力樹立。那么,戴濤有何過人之處呢?
  1999年以來,他主審行政訴訟案件52件,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百余件,無一件被改判或發回重審。
  他努力實踐“正義不僅應當實現,還應當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等司法理念。1999年,他主持制定了全市法院一、二審行政案件庭審操作規程,使審判程序更加科學、公開和透明。2000年,他在全市法院首倡裁判文書“說理化”改革,并以自己的文書為樣式,率先垂范,促進了全市行政裁判文書水平的提高。他撰寫的法律文書,2001年、2003年兩度被評為全省優秀裁判文書。在審判效率上,他深入研究普通程序簡化審的路徑,有效地縮短了結案周期。他所辦理的案件,大多數在一個月以內辦結,無一件延長審限或超審限。同時,他所主辦的案件絕大部分都當庭宣判,并且盡可能做到當天發送裁判文書,省卻了當事人來回奔波之苦。
  他所辦理的案件,都盡可能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幾年來,戴濤主持審理了許多在全省乃至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無一件引發上訪鬧事等不良后果,真正做到案了事了。如2001年他所審理的陳振友等21戶居民訴贛榆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案件,此案的特殊性在于,案外尚有符合起訴條件的居民數百戶,都在等待觀望判決結果。該案處理稍有不慎,都可能引發更大規模的集團訴訟,影響社會穩定和城市建設進程。戴濤在該案的審理中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將法理、情理、事理融為一體,贏得了當事人信任和支持,最終雖然宣告縣政府敗訴,但沒有一個案外人跟風起訴。
  悉心揣摩、潛心思考,使他擁有了嫻熟的審判技巧和高超的駕馭庭審能力。參加過他主持庭審的當事人,往往會對“審判是一門藝術”有了更深的理解。一次,一位刁難得近乎苛刻的南京律師,在庭審中多次濫用程序權利給庭審設置障礙,但戴濤始終處變不驚,從容應對,保證了庭審的順利進行。庭后,這位律師主動上來握住戴濤的手說:“官司雖然輸了,但您給我上了生動一課,我們輸得心服口服!”
  近五年來,戴濤致力于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的研究與探索,先后撰寫專業論文10余篇,其中7篇在《行政法學研究》、《行政與法》等核心期刊發表,并有3篇在全國、4篇在全省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中獲獎;撰寫案例分析文章近20篇,有9篇在《中國審判案例要覽》、《人民法院報》等媒體中刊載;五年來,他還為十幾個行政機關作專題報告和講座20余場次,以淵博的學識、睿智的談吐贏得了廣泛贊譽,樹立了新時代專家型、學者型法官形象。
  五年來,戴濤立足審判崗位,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他的工作表現和實績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表彰和獎勵,并于2000年、2002年又先后兩次被榮記三等功。
  職業歷練  玉汝于成
  戴濤深知,從事法官職業與成為職業法官并不能劃等號。而他今生最大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名合格的職業法官。為此,他在努力提高專業水平的同時,還始終自覺地以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為綱,努力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和職業作風。
  忠實于國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忠實于法律和事實真相,這是戴濤理解的最高、最根本的法官職業道德,也是這些年來他在審理和指導審理案件過程中,始終恪守的道德底線。他告誡自己,也告誡身邊的同事:歪曲法律和事實真相,那怕只有一次,你就將喪失擔任法官的資格!正是堅守了這條底線,保證了他所承辦的案件在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上無懈可擊,哪怕是在最挑剔的當事人面前。
  忠于職守,廉潔司法,是戴濤嚴格遵循的又一條底線。他說,審判權力是人民給的,如果用它來換人情,做交易,那我這個位置也不要坐了,得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審判。正是因為守得住底線,戴濤拒禮拒賄無數次,而紀檢監察部門沒有接到過一起針對他廉潔問題的投訴和舉報!
  心中始終裝著百姓,是戴濤做人做事的出發點,也塑造了他親和、耐心、負責的職業作風。在接待當事時,他始終做到耐心傾聽,詳盡解釋,不厭其煩。有一個老上訪戶,在他接待過三次后,化解了心結,再也不上訪了,還逢人就說,共產黨的法官,沒有糊弄人!
  這就是戴濤,由敬業而專業而職業,在人民的司法事業中,全力以赴而又永不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