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王勝俊530日在上海召開的全國大法官研討班上強調必須做到“十個始終堅持”,在談到第四個“始終堅持”時,他強調:“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切實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這要求我們在新形勢下做好法院工作必須堅持體現以人為本、司法為民,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重,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堅持司法工作的群眾路線,大力改善司法作風,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切實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將司法惠民落到實處。

 

增強司法為民意識。切實從思想上解決“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的根本問題,堅持為人民司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使法院工作的成效更多地體現在改善民生、維護民生、保障民生上。

 

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良好的司法環境是構建和諧司法關系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強化輿論引導工作,積極借助媒體的力量,樹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落實司法公開制度。堅持司法公開是維護社會正義的重要途徑,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勢下要充分認識司法公開對實現執法為民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拓展司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對立案、庭審、執行、裁判文書、審判管理等各個環節,按照依法、及時、全面的原則,最大限度地公開信息,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忠實地履行憲法和法律,維護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與和諧,實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進一步發揮審判管理職能作用,健全和完善科學的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強對案件審理進度的日常督促和管理,認真開展案件質量定期評查、專項評查和重點評查,不斷提高審判質效。

 

提高司法能力。樹立正確的司法政績觀,不僅要提高結案率、執結率,而且要努力做到服判息訴、案結事了。進一步提升法官駕馭庭審、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制作文書等方面的工作水平,提高準確把握法律精神、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素質和能力,增強與群眾進行溝通交流、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準確掌握法律精神、社會心態、群眾情緒和社會效果,依法在不同訴求、不同利益之間取得平衡,正確調處糾紛、作出裁判,努力實現公平正義、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

 

做好特殊群體的司法保護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被告人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落到實處。對涉及特殊人群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審、快執,適時采取巡回審判、上門開庭等方式,方便訴訟。繼續加強對困難群體的司法救助,確保困難群體的訴訟權利。

 

推進反腐倡廉建設。要準確把握形勢任務,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執法辦案中心工作,不斷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進一步豐富廉政建設的載體,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全面推進我院反腐倡廉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