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勢下,積極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已成為人民法院改進工作思路和工作機制的重大舉措,成為人民法院順應時代發展和社會變遷的應有之義。作為政法機關的人民法院是社會管理體系中的被管理者,同時也是社會管理秩序的維護者,必須轉變思維、轉變觀念、轉變方法、轉變感情,這就要求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必須有所突破,真正將社會管理創新當成法院的分內事來做實做好。

 

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對于法院隊伍建設提出的新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轉變觀念、樹立大局意識,進一步強化能動司法觀提出了新期望。

 

社會管理創新是全社會的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社會成員的關系問題,需要黨、政、軍、政法、團體、企業等各行各業的參與和配合,這就要求人民法院找準定位,切實履行好自身職能。司法權作為至關重要的執政權,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與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必須服務于黨在不同歷史時期所確立的根本任務和發展目標。人民法院必須把自身工作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考慮,把嚴格執行法律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起來,全力服從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求,才能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歷史使命和崇高責任,真正做到司法“服務于大局、服務于人民”,使司法權的行使變得更加積極主動、更加有所作為。為此,必須加強對干警的政治理論教育、大局意識教育,引導他們時時處處從大局著眼,一言一行都為大局服務。在審判和執行活動中既要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根據黨和政府的工作重心,適時調整審判政策,追求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完美統一,更好地為黨政中心工作保駕護航,維護黨的執政地位,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為轉變作風、增強業務素質,進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樹立了新標桿。

 

人民法院作為社會管理秩序的守護者,也是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代表者,其自身職能中相當部分直接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例如依法懲處國家公職人員在社會管理活動中的貪污受賄侵權瀆職等犯罪行為,促進社會對政風、行風的管理;懲處社會管理組織濫用及不正當行使管理職權和服務職能,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促進社會事務的有序開展;依法打擊侵害社會管理主體、妨害社會管理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促進社會管理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依法強制執行影響社會誠信、敗壞社會公德、和社會文明的民商事案件;依法強制執行影響社會管理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等等。人民法院強有力的司法措施,在實現自身職能的同時,也在不斷調整、影響、引導、規范著社會管理機制的制定、實施,凈化社會管理環境,推動著社會管理的創新。這就要求法官進一步轉變思維,充分認識到司法為人民服務的本質,不斷加強對法律業務知識和其他各類知識的學習和更新,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司法能力。

 

三、為轉變感情、創新工作方法,進一步培養群眾工作能力提供了新平臺

 

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要求通過審務延伸作用,引導社會朝向正常、有序、和諧的方向發展,逐步完善社會管理體系。包括通過刑事審判的威懾作用打擊和抑制犯罪行為的發生;通過民商事、行政審判判例引導社會管理相對人接受管理、參與管理、監督管理;通過司法建議、會辦協調、走訪講座等方式指出案件審理中發現的苗頭問題,幫助相對人查找問題、及時糾錯,不斷完善管理機制;通過公開審理、邀請旁聽、巡回審判、庭審直播等方式,將審判調解和辯法析理相互結合,做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通過到社區、學校、機關、企業開展法律咨詢、法制講座、模擬法庭等活動以案講法,以社會現象談社會管理,促進法律知識的普及和社會風氣的好轉;通過信息編報、司法調研,加強對案件中所反映的社會管理問題的綜合研究,完善審判信息預警社會問題的工作機制,為相關管理部門準確決策提供依據。這無疑為人民法院培養鍛煉廣大干警的群眾工作能力提供了新的平臺。

 

為基層人民法院,面對社社會管理創新所帶來的新局面,隊伍建設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嘗試突破:

 

一、教育與監督并行,打造隊伍的公信力。司法權作為至關重要的執政權,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與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必須服務于黨在不同歷史時期所確立的根本任務和發展目標。因此必須加強對干警的政治理論教育,“為大局服務”的能動司法觀的教育,同時結合學習、貫徹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初發布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建立起確保公正廉潔執法的制度體系。在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礎上,要進一步明確院領導、中層領導的管理職責,切實擔負起監督管理下屬的職責,對失職者予以懲處。在內部管理上要不斷完善規章制度,根據最高法院和上級法院的部署,結合本院的實際,堵塞漏洞,打好提前量,防止發生不公正、不廉潔的問題。

 

二、學習與實踐并行,提升隊伍的執行力。近年來隨著統一招錄制度的落實,大量的高學歷高素質的青年干警充實到法院隊伍,提高了法院干警隊伍的法律專業知識整體水平,優化了法院干警隊伍的知識結構。但是這些年輕人大多剛剛走出校門,缺乏基層鍛煉的經歷,與普通人民群眾接觸較少,社會經驗貧乏,在群眾工作能力方面往往先天不足。即使是在基層法院工作多年的老干警,由于案多人少的現狀、工作條件的改善帶來的工作方式的改變以及當庭宣判等審判方式的影響,群眾工作能力也顯得后天欠缺。因此一方面要注重在全院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從院領導到中層干部到普通干警,建立業務學習、培訓的長效機制,提倡終生學習、不斷提高,打造學習型法院。同時要注重在實踐中提高法官的崗位實踐能力,包括法官的駕馭庭審能力、調解疏導能力、適用法律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協調綜合能力等。

 

三、審判業務與群眾工作并行,培養隊伍的創新力。在是要建立聯系群眾的長效機制。要組織干警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有意識地安排青年干警到聯系群眾的第一線進行鍛煉,例如信訪接待、糾紛調處、法制咨詢、司法調研等,一方面拉近干警與人民群眾心理距離,以使其能產生的共情,另一方面提高干警做群眾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使其早日成為能擔重任的復合型人才。二是要建立干警交流輪崗機制。讓全院干警都有到基層一線、立案窗口、信訪接待、法制宣傳等接觸群眾比較多的崗位上工作的機會。三是要發揮用人導向作用,大膽提拔、使用群眾工作能力強的干警。要圍繞群眾工作能力改進干警績效考評機制,把群眾工作能力作為考察干警綜合素質的重要方面,讓那些在一線埋頭苦干、深受群眾歡迎的干警不吃虧

 

四、管理與激勵并行,增強隊伍的凝聚力。要嚴格各種規章制度,強管理和監督,同時切實關心干警切身利益,在條件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政治、經濟、精神等方面落實從優待警措施。堅持腳踏實地、求真務實,用良好的院風營造有利于干警成長的健康環境。要建立爭先創優的工作激勵機制。要學習先進,培養典型,在深入學習全國模范法官陳燕萍的先進事跡的同時,注重培養干警身邊的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通過機制的健全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讓想干事的有機會、能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得實惠,使廣大干警在法院的發展進程中求得自身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