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的特征、形成原因及對策
作者:唐聞聲 顏路 發布時間:2011-07-08 瀏覽次數:485
根據近年來鹽城地區審理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的情況,對此類案件的糾紛特征作如下分析:
1、糾紛數量逐年大幅度上升。2008年,該院僅受理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1件;2009年受理了3件,是2008年的3倍;2010年受理了24件,是2009年的8倍,更是2008年的24倍之多。
2、糾紛多為同一原告多被告。2009年受理的3件案件中,就有兩件案件是同一原告不同被告;2010年雖然受理了24件案件,但實際只有5名不同的原告,24名不同的被告。
3、侵犯專利的領域相對集中。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相對集中在裝飾裝潢材料領域,2008年至2010年三年內,受理裝飾裝潢材料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24件,占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總收案數的86%,其中涉及玻璃、潔具、燈具、柵欄等裝飾裝潢材料。
4、大多為間接侵權引起訴訟。近三年來共受理的28件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中,直接以生產制造者為被告的案件僅為8件,其余20件均為因銷售引起的侵權糾紛,且均發生在裝飾裝潢材料領域,且有部分被告不能指出產品的合法來源。
形成上述糾紛特征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經濟不斷發展下的利益驅動。在市場經濟日益發達、信息傳播速度不斷加快、物流網絡不斷暢通的今天,為生產、銷售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產品提供了市場、信息、流通的可能,而生產、銷售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產品給商家帶來的較大差額利潤,是促使商家生產、銷售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產品的主要原因。
2、銷售者的僥幸、從眾心理作祟。部分銷售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產品的商戶心存僥幸,認為專利權人在地域上與其相距甚遠,不可能發現他的行為,而且別的商戶買賣此類產品亦未受到相應追究,故存在“不賣白不賣”的從眾心理。
3、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的淡薄。涉案銷售者大多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構成侵權,有的銷售者看到某種外觀新穎的商品銷路較好,就購進仿冒產品銷售,根本不知道這種行為可能會侵犯他人專利權;有的產品說明書上說明是專利產品,但經營者不知道審查有關專利權證書;有的商戶不從正規渠道進貨,或進貨后未能妥善保管相應單據,致糾紛發生時不能指出其商品的合法來源;
4、裝飾裝潢材料市場有效監管缺失。現在裝飾裝潢材料市場的一般經營模式為開發商開發大型商場,然后將若干個商鋪出售或出租給零散的商戶,客觀上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管帶來了困難,而裝飾裝潢材料市場的經營管理公司由于經濟效益的原因又怠于管理,致裝飾裝潢材料市場的有效監管缺失,從而為假冒專利產品的流通提供了較好的平臺。
為維護外觀設計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降低侵權風險,減少侵權糾紛和損失,營造尊重知識產權、鼓勵創新的良好環境,構建和諧的商業氛圍,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1、加強對相關企業主、商戶專利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相關職能部門、經營管理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企業主、商戶學習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外觀設計專利文件,并將相關外觀設計圖案張貼于公示欄,以便企業主、商戶更好的識別產品,同時還應加強對企業主、商戶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所帶來的法律后果進行教育,使企業主、商戶們做到自律,做到不僥幸、不從眾,不為蠅頭小利而生產、銷售侵權產品。
2、加強對商戶自我防范保護意識的教育。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被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越來越多,想要完全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是不可能的,相關職能部門、經營管理公司應加強對商戶的自我防范保護意識的教育,告知商戶從正規渠道進貨,杜絕從非正規渠道進貨,同時還應妥善保管好購銷發票,以免發生糾紛時不能提供產品的合法來源,而承擔賠償責任。
3、強化責任意識,加強對市場有效監管。相關職能部門、經營管理公司應以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為己任,不斷強化責任意識,通過源頭防范、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的方式進行監管,及時制止企業主和商戶生產、購進、銷售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并使這種他律的監管方式形成常態化,使企業主、商戶們不敢越雷池半步。
4、建立經濟、信譽的雙重獎勵懲治機制。相關職能部門、經營管理公司可建立經濟、信譽的雙重獎懲機制,給予守法經營、未銷售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產品的商戶一定的經濟物質獎勵,同時授予其相應的榮譽稱號;給予不守法經營、銷售侵犯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商戶一定的經濟制裁,同時將其相關行為進行公示,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