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下半年就要退休,是一個擁有三十多年黨齡的老黨員了。自1982年部隊轉業(yè)后,一直在基層法庭工作。

 

這么多年的風風雨雨,我感覺基層法院的工作人員很少有大案、要案辦理,我們每天都要面對很多瑣碎的事情,但瑣碎之中的權益卻是實實在在的,瑣碎背后的教訓卻是發(fā)人深省的。許多案件,要將群眾的權益落到實處,處處需要智慧。

 

也許是因為自己也老了,對不贍養(yǎng)老人的行為更加深惡痛絕。去年冬天我承辦了一起八旬父母向四個子女索要贍養(yǎng)費的案件,聯(lián)想到以往此類案件雖然達成調解協(xié)議但老人還要申請執(zhí)行的情形,我就想如何才能治標治本呢?打聽到四個子女都和老人一個村,其中大兒子就住在老人周圍并且是個小老板,雖然天氣寒冷,我決定就在老人的家里巡回審理。審理當中,圍觀的群眾很多,四被告雖有辯解,但很快淹沒在群眾的指責聲中。很快雙方就達成了調解方案并當場給付。

 

有時候,矛盾化解僅僅依靠法院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審判人員開動腦筋,匯集能量。

 

最近,一位養(yǎng)父和養(yǎng)子在法庭達成了解除收養(yǎng)關系的調解協(xié)議后,居然又到法庭辦理五保手續(xù)。看著老人步履蹣跚的樣子,眼神里充滿著對法院的信任。但此事顯然超出了法院的管轄,怎么辦呢?我想到了媒體,于是就聯(lián)系了鹽城電視臺的七點看法。此事經(jīng)媒體播出后,立即受到了老人村委會和當?shù)卣母叨戎匾暎蚁肜先松衔灞R仓皇菚r間問題了。

 

人老了思想真不能老。年近花甲,深感到法院工作絲毫不能保守,要想將群眾權益落到實處時時需要創(chuàng)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