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日上午,無錫崇安法院刑庭召開了打擊毒品犯罪宣判大會。

 

宣判會上對江吉等5名被告人進行了宣判,分別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期,并處相應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近年來,我院受理的毒品案件數量居高不下,且個案呈現販毒數量大、涉案人員低齡化、作案手法隱蔽性強等特點,這些都給刑事審判工作帶來不小的壓力和難度。崇安法院刑事審判人員秉持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確保每件案件辦成鐵案、精品案,為打擊毒品犯罪,凈化社會治安環境盡心竭力。

 

另外為迎接“6.26禁毒日”,形成對毒品犯罪嚴打的態勢,擴大禁毒的宣傳效果,崇安區社區矯正對象二十多人參加了大會的旁聽,給他們上了一堂具有重要意義的思想教育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