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采訪,切身感到建鄴區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在轄區群眾心中的地位:

 

  一位街道書記說,近幾年街道基本做到“糾紛不出村,訴訟不出街道”,與法庭扎實的基礎工作分不開;

 

  一位社區干部稱贊說,法官進社區,再難的糾紛也都心中有底;

 

  一位曾有過訴訟的群眾對記者說,法官待我像家人,這段經歷成為我一生中美好的回憶。

 

  近三年中,該法庭先后兩次榮立集體三等功,被省高院評為“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先進集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建鄴區委領導說,南湖法庭之所以在群眾心中有位置,是因為他們心中始終裝有群眾。他們是一群帶著泥土芳香的“草根法官”。

 

  不帶著深情

 

  就做不好矛盾化解工作

 

  南湖法庭有4名法官,法庭受案數在全市基層法庭中不算最多,但他們卻是最忙碌的,因為許多糾紛到這里就畫上了句號。

 

  2009年,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及300多戶業主與開發商因逾期辦證違約金糾紛的案件。業主們因房屋開裂無法辦理房屋“兩證”與開發商矛盾很深,還多次集體到省、市政府上訪。

 

  開發商堅持認為,房屋按合同交付,雖沒有驗收檢驗,但已實際交付,不應承擔責任。糾紛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為徹底化解矛盾,法庭制定了周密的矛盾化解方案。一方面認真調查糾紛形成的原因,明確各自的責任;另一方面深入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法庭先后與開發商和業主進行了50次的溝通,最終統一了認識,開發商承擔了應當賠付的違約金,業主們放棄了過分的要求。之后,法官召集雙方開座談會,有的業主又提出了小區維修基金等問題,法官主持協調一并進行了解決。

 

  看著為化解這起糾紛說啞了嗓子的法官,訴訟雙方都感動地蹺起了大拇指。

 

  南湖法庭轄區內有許多新建的小區。前些年,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較多。一些小區業主以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為由拒交物業管理費,而物業公司則以收不到管理費拒絕服務。小區管理呈惡性循環狀態,雙方矛盾愈演愈烈。

 

  由物管糾紛還引發了一些其它治安方面的問題,成為社會不安定的因素。為徹底化解此類糾紛,法庭用半年的時間對轄區內小區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的誘因進行調查,在匯總歸類各類原因的基礎上,對每類糾紛的法律解決方法進行“作業”。之后,法庭將調查報告編印成小冊子,發給各小區居民。又召集社區干部培訓,講解化解物業糾紛的方法;在各小區內巡回開展“依法化解物業糾紛,建設和諧美好家園”的法律宣傳。“規則”明確了,原來有糾紛的物業公司與業主在社區干部的主持下,對照“規則”協商解決。那以后,該法庭受理的物業管理糾紛減少了許多。

 

  近三年來,南湖法庭受理案件糾紛近2000件,服判息訴率達到98%,沒有一件因責任問題被發改。

 

  化解矛盾 還要講究“草根智慧”

 

  南湖法庭轄區內有三個鄉村街道,居民大多數是與土地打交道的農民。

 

  “做好這些人的矛盾化解工作,不能照本宣科講法律,還要講究‘草根智慧’。”庭長謝宏玲說。

 

  今年1月,南湖法庭受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88歲的孫老太太受大女兒之托將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告上法庭。

 

  承辦此案的法官看完案情知道,居住在大女兒家的孫老太太住院花去一萬多元醫藥費,因幾個子女相互推諉不愿買單不肯承擔贍養費而起糾紛。之前,幾個子女間因家中的瑣事已出現不和。

 

  這起糾紛如硬判很難真正解決當事人之間的情結。于是,辦案法官邀請被告家族中有威望的長輩利用晚上時間一家一家去做工作。

 

  孫老太太的幾個兒女愣住了,想不到法庭的法官能這樣放下身段、“給面子”。幾經推心置腹的交流,最后的結果是:幾個子女同意平均支付醫療費,輪流照顧老人。原先幾個子女的隔閡也得到消除,一個已經支離破碎的家庭情感得到修復。

 

  去年6月,雙閘街道的兩戶村民因建房發生矛盾,雙方話不投機甚至發生械斗沖突。

 

  法官到現場調解。一方對法官說,我建房是經過街道批準的;另一方說,他建的房比我家房高,壞了我家的風水。法官在調解中吸收當地民俗習慣,經過耐心做工作雙方心悅誠服地和解了。

 

  在南湖法庭,記者了解到,他們在實踐中釋放的“草根智慧”概括為十條:運用群眾語言,拉近法官與群眾的距離;法官進社區鄉村,增進與百姓的感情;借助社會力量,共同化解糾紛;把司法的剛性與柔性相結合;把握法的精神,突出司法對人的關懷;把執行法律與吸收公序良俗相結合等。

 

  “來法庭打官司的群眾,本質上都很淳樸,多數都很講道理。只要他們能感受到司法的真切關心,就會理解與支持。關鍵是要把‘官方語言’、‘官方做派’換成信服和感受得到的‘草根語言’、‘草根做派’。”謝宏玲說。

 

  最大限度調動

 

  群眾參與司法的積極性

 

  幾年前,一起家族之間的鄉鄰關系糾紛訴至法庭。法官耐心調解但始終“啃”不下這塊“骨頭”。后來,法官邀請了當地的村委會領導、司法所的干部等一起做工作,很快使這起糾紛調解結案。

 

  這事對南湖法庭的法官們啟發很大:光靠法官來化解群眾之間矛盾糾紛是不可能的,還要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依靠社會的力量來共同化解矛盾糾紛。

 

  打那以后,南湖法庭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化解一體化聯動網絡。即以法庭為中心,輻射轄區內各個街道、綜治辦、婦聯、工會、村委會、居委會、社區等部門和組織。該庭在沙洲、雙閘和江心洲三個街道設立了矛盾糾紛聯合化解工作站,在所轄的三個街道4個村組設立法官聯系點,建立起由28名司法聯絡員和98名人民調解員共同構成的人民調解為基礎,司法助理員和基層民調員為依托,司法審判為保障的聯動調處糾紛機制。

 

  20093月,沙洲派出所受理一起施工人員墜樓死亡糾紛,雙方當事人就賠償問題發生爭執,矛盾迅速激化,并引發死者親屬圍堵施工現場。法庭獲悉后,迅速派人趕赴派出所,啟動訴調對接機制,與派出所調解人員分工配合,對當事人進行勸導,并根據案情制定賠償方案,最終,平息了風波,將矛盾化解在初始階段。

 

  人民群眾參與司法活動的積極性,需要得到司法的認可與保護。這是南湖法庭法官的體會。從前年開始,該庭推出了八項制度,包括法官定向聯系一個社區,在社區設立固定法官;法官每月到社區進行一次法律咨詢,與民調員進行一次業務交流等,以此加強法官與群眾的聯系,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積極性。

 

  去年以來,該庭先后集中培訓民調員600余人次,開展委托調解150多次,邀請協助調解200多次,公調與訴調對接6次,170多件糾紛通過對接的方式得到調處,調撤息訴率達到93%。近三年來,南湖法庭聯合各方力量訴前化解的矛盾糾紛達800多起。

 

法官沉下去 民心向上來

 

南京市建鄴區法院院長  汪敏

 

  近年來,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堅持圍繞“下沉司法資源、提升司法公信”目標要求,依法能動司法,不斷拓展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廣度和深度,著力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建鄴區人民法院所在轄區是南京市主城區之一,是2014年“青奧會”主場館所在地,并被定位為南京城市新中心和現代化新南京標志區。作為司法審判機關,必須緊扣黨委的工作中心,以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為切入點,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到園區企業、社區村委、田間地頭去開庭、調解。

 

  以矛盾源頭治理為立足點,下沉資源務求“廣”。堅持“控源疏流”工作模式,法官下沉、關口前移,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努力實現矛盾糾紛由事后介入向源頭治理轉變。建立以各巡回審判點為中心,以基層司法聯絡員、民調員為支點,輻射各街道司法所、綜治辦、村委會、居委會、社區等部門和組織的“一中心、兩支點、全輻射”矛盾糾紛排查網絡。創新性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八項機制”,即落實責任機制、實行聯動機制等。通過組織法官深入街道社區、廠礦企業、學校醫院等,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穩控在當地。

 

  以服務發展為切入點,下沉資源務求“實”。深化“司法助推企業發展”活動。在功能園區建立法官聯系點,輻射園區企業,變松散型服務為集約型服務。在完善司法保障、強化服務聯絡上下工夫,圍繞企業發展需求,開展“一對一”掛鉤服務,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以司法為民為落腳點,下沉資源務求“誠”。強化訴訟服務中心便民訴訟職能,高標準建設訴訟服務中心,為群眾提供訴訟引導、糾紛調處、法律咨詢、立案審查等“一站式”便捷司法服務。大力開展“審務進社區(村組)”活動。實現哪里有訴求,哪里就有流動法庭,法官在巡回審判點之間穿梭,做到既解決具體案件糾紛,又為群眾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

 

  法官沉下去,民心向上來。我院堅持下沉司法資源,法官深入企業、社區、學校、村組,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治理在當地,社會效果顯著,受到黨委和上級法院的肯定。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平安江蘇建設”先進集體;被省高院、省人事廳聯合表彰為“全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被省高院評為“優秀法院”,并榮記集體一等功、二等功;被省高院、省司法廳、省綜治辦、省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指導辦公室聯合授予“訴調對接工作先進集體”;被市委、市政府評為“綜合治理”先進集體。連續七年在全區機關評議中名列前兩位,連續七年被區委、區政府授予“創建最佳投資服務區優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