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送達案件中出現的不良后果

 

由于公告送達是一種推定送達,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人民法院并不能保證受送達人真正地知悉公告文書所刊載的內容,并及時地作出反應。這是公告送達與其它送達方式相比最為明顯的缺陷。這一缺陷可能帶來多個層面的問題。從權利保護的視角來看,公告送達可能會對當事人的知情權、聽審權、答辯權、舉證權、質證權等一系列的權利造成損害。當事人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要行使前述權利,首先要了解自己是否已經受到起訴,了解自己是不是本案的當事人。因為公告送達不能保證受送達人真正知悉訴訟文書的所訴內容,所以當事人的知情權和其它權利就自然得不到適當的保護了。從審判的視角來看,以公告送達的案件容易造成冤假錯案。一方面,在公告送達的案件中,如果受送達人最終沒有收悉公告所傳達的信息并作出積極的反應,那么案件在審理過程就會缺乏對抗辯論、對相互質證等環節進行過濾的時候就有可能對其真實性問題大打折扣,法院依據原告方的一面之詞所作出的判決就會難免造成一邊倒的局面;另一方面,原告方常常會利用公告送達不能直接送達到被告手中的特點,故意捏造一些材料以騙取法院進行公告送達,從而謀取不當利益,造成不公判決甚至錯誤判決。從執行的視角來看,以公告方式進行送達的案件,絕大部分受送達人都沒有固定職業和住址,缺席判決很難使各種權利得到實現,這種制度勢必造成執行難度的增加。

 

二、公告送達案件出現不良后果的原因分析

 

公告送達是擬制送達,其特征是訴訟信息傳播的媒介化,法院必須通過媒介才能傳遞訴訟信息。而媒介,包括大眾媒體在傳播訴訟信息的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信息傳播受阻的情況。同時,通過媒介發布的信息都是面向大眾的,其信息是否有效地傳遞給受送達人這也是一個未知數。送達是當事人程序“參加機會的保障”,“如果不知被告的住所而只能以公示送達的方式擬制通知時,法律上是在對保障參加機會做出一種妥協”。作為一種法律擬制,公告送達正是司法程序妥協的產物。在此過程中,需要法院采取措施來提高公告送達的實質效果,但即便這樣其最終的送達結果依然是充滿了未知的因素。因此,與直接送達相比較,公告送達的出庭率較低也是必然的了。

 

導致公告案件出現不良后果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立法不完善。由于公告送達適用的特殊性和有限性,有關公告送達的規則較少,制度設計單一而僵硬,沒有平衡不同主體,包括法院、原告、被告對公告送達價值的多元追求。同時,一些重要事項在立法中根本沒有涉及或者規定,很難保證公告送達科學的適用。因諸多事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不具體,相應地導致了公告送達過程中的恣意。二是流動人口加大。在人口流動加劇的情況下,當事人居住地也更換頻繁,個體對社會基層管理組織的依附度越來越小,尋找當事人住址也變成越來越困難,流動人員信息的更新很慢,或者根本無法更新,社會基層組織也很難了解當事人去向。一些人的戶籍地、經常居住地、臨時住所地經常不一致,這直接導致了法院無法采取其他方式送達訴訟文書,只能轉而公告送達,使得公告送達適用頻率越來越高,但其適用效果卻越來越差。

 

三、完善公告送達制度的幾點建議

 

一是認定下落不明不能夠以受送達人是否在住所地作為單一的衡量標準。這是因為:第一,現代社會人員流動加速,很多受送達人的居住地可能不只一個,僅僅考慮受送達人是否在原住所顯然不科學。因為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在經常居住地找不到人,并不代表其一定下落不明。第二,在信息社會里,即使無法在住所地找到受送達人,但是通過聯系方式也可能與受送達人取得聯系。如生活中的電話聯系,網絡即時通訊方式的聯系以及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能夠通過其他方式取得聯系的不應該視為下落不明。第三,任何人都是社會中的人,在社會里都有一個群體歸屬。在中國這樣一個人情社會里,很多情況下可能無法聯系到受送達人,但可以從其近親屬、朋友或者曾經工作的單位以及住所地的村()委會等處得知受送達人信息。所以,為了防止公告送達的濫用,有必要使用上述聯系方式,只有在上述方式下還無法聯系上受送達人時,才可以公告送達。

 

二是建立復合型的、立體的送達方式。公告送達方式與送達效果密切相關。我國目前采用的送達方式是“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這是一種單一的、選擇性的送達方式。可以借鑒我國臺灣地區的公告送達方式,即在法院公告欄公告以及在報紙上刊登公告兩種方式同時具備,才視為完成了公告送達程序,否則,公告送達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是拓展公告送達的手段。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公告送達的方式也不應該僅局限于在法院公告欄內張貼公告,或者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應當充分利用科學技術發展的成果,適當拓展公告送達的手段。例如在互聯網上發布公告就會比在法院公告欄內張貼公告更具信息傳遞功能,并非常方便、容易管理。

 

四是刊登公告送達的報紙不應局限于人民法院報,而應當根據具體的案情“以最有效地傳遞訴訟信息”為標準來確定刊登公告的報紙。例如,受送達人是娛樂界的人士,我們就可以在娛樂報刊上刊發公告;受送達人是商業界的人士就可以考慮在商業性報紙上刊登公告;如果受送達人是從事農業生產的,并且住所地也在農村,那么在一些地方性報刊上發布公告可能會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