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對資金的需求逐漸增大,正規金融功能在農村的缺失加大了農戶融資的難度。為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很多農民會選擇聯保貸款,由此也引發了眾多涉及聯保貸款的訴訟。針對農戶聯保貸款糾紛上升的趨勢,豐縣法院對此類糾紛的特點進行了調研,并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對策。

 

一、存在問題

 

一是共同貸款擔保,風險相互推卸。按照農戶聯保貸款的設計原則,主要出發點就是一戶貸款,風險承擔能力有限,而幾戶聯合起來,萬一一戶出了問題,其他戶可以幫助償還貸款。但是,從現實來看,有少數情況是需要貸款的幾個人臨時成立一個聯保貸款小組,小組成員在同一日期或相近的幾天內,以農戶聯保的形式向信用社取得等額貸款,聯保小組成員互為借款人和擔保,形成了集借款人和擔保人于一身現狀,一旦有一戶出現還貸困難,其他聯保小組成員便會采取“你不按期歸還貸款,我也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態度,來保全自已少承擔經濟責任,減少資金損失,最終造成聯保貸款收回難度大。

 

二是貸款的用途發生“變異”,出現壘大戶現象。一些私營企業或個體大戶偏面地認為申請辦理大額貸款要求高、手續多、時間長,不如采取變通方法從信用社套取貸款來得快,部分私營企業就以多個農戶名義,通過農戶聯保貸款方式申請貸款用于企業生產經營,使農戶聯保支農貸款的用途發生“變異”,出現壘大戶現象,隱藏著巨大的潛在風險。

 

三是弱勢群體聯保,增加貸款風險。目前,農戶聯保貸款存在兩極分化現象,強強聯保、弱勢聯保較多。由于經濟實力較強的農戶普遍存在聯強不聯弱心理,害怕承擔貸款風險,不愿意與弱勢群體農戶組成貸款聯保小組,因此,弱勢群體間的農戶相互自愿組成貸款聯保小組特別多,貸款風險高度集中。

 

二、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農民誠信意識不強。目前,部分農村信用環境不佳,農民法律意識不強,缺乏誠信觀念,按期歸還貸款意識較為淡薄,甚至惡意逃廢債務,導致農村信用社貸款回收難度增大,嚴重影響了農村信用社信貸支農的積極性。

 

二是靜態調查與動動態變化難以統一。近年來信用社雖然組織信貸人員深入農村到戶調查農戶資金需求情況,并根據農戶的家庭資產、負債、資信等情況建立了農戶經濟檔案,評定信用等級、確定貸款授信額度。但是,當前農民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較大,不穩定因素較多。有的農民今天借貸款做生意賺了錢,明天可能做生意虧了本;今天申請貸款養殖,明天可能改變貸款用途用來購車消費,有的甚至用于賭博,信用社難以控制農戶貸款專款專用,存在信息不對稱,導致信貸風險難以預測。

 

三是農業產業生產周期長、見效慢,而少數信用社在貸款投放時,沒有根據農作物的生長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存在人為縮短貸款期限現象。

 

三、對策建議

 

一要進一步規范農戶聯保貸款操作行為,優化農戶聯保貸款營銷方式,積極引導強弱搭配聯保,不斷延伸農戶聯保貸款功能,推廣中小企業之間相互聯保,并針對不同的客戶群體,采取不同的信貸管理辦法。

 

二是在貸款投向上要向信用戶、信用村傾斜;向懂技術、會管理者傾斜;向經濟實力大、抗風險能力強的借款戶傾斜;向頭腦靈活,能把握住市場變化的農戶傾斜;向內外環境適宜,實行產業化經營的農戶傾斜;向低風險行業,如傳統種、養業傾斜;向市場前景看好,有發展前途的行業傾斜。

 

三是在貸款額度上要合理控制,避免借款人投資項目依靠貸款現象。對傳統種植、養殖業貸款;產業結構調整中的種、養業大戶貸款應區別情況控制在一個合理幅度以勢為宜;對個體工商戶貸款應以解決其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為目標,貸款額度應控制在其自有流動資金50%以內為宜。

 

四是在貸款手續上,應采取借款人承貸,借款人家屬承諾的制度,規避借款人隨意改變貸款用途或將貸款轉借他人使用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