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淺析
作者:蔡新麗 發布時間:2011-06-01 瀏覽次數:472
近年來,睢寧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農村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其犯罪類型復雜、年齡降低和文化程度低等特點。用毛澤東的話說,未成年人應是“八九點鐘的太陽”,他們原本應該是和諧社會中的快樂音符,而今卻給自己的人生和社會涂抹上“污點”。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也迫在眉睫。下面從主觀和客觀兩方面淺析鄉鎮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從主觀方面講,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不平衡、不成熟,在缺乏指導和教育時,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無意識就做出犯罪的行為。加上未成年人心理發展不成熟,使得處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對社會客觀信息很難做出正確的選擇和評價,容易受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現在的未成年人多數呈現早熟的趨勢,但他們的自控能力尚不成熟,故而經常出現未成年人在不良因素的影響下,發生激烈暴力的違法犯罪,如尋釁滋事,搶劫、強奸、打架斗毆等。
若主觀原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潛在誘因,則客觀原因則是早就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溫床。
從客觀方面講,未成年人的犯罪不斷增長和多樣化與其成長的環境息息相關。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客觀原因有多種多樣。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由于家庭的管教缺失致使未成年人犯下不可彌補的罪刑,是近年來農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突出原因。家庭是每個未成年人必須經歷的第一個教育機構,對未成年人了解社會,家庭教育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不良的家庭環境對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家庭結構有缺陷、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家庭氣氛不和睦、家庭過于貧困、父母行為不良等等不良的家庭影響,都很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畸形心理和人格缺陷,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方式的變化,現在很多農村中青年人進城務工,他們基本都是把孩子交給在家的父母代管,每逢節日才回家探望。這樣,一方面使未成年人缺乏應有的父母的教育和關懷,很難形成對社會現象正確理智的判斷,另一方面爺爺奶奶們多數不懂得如何正確教育孩子,他們只一味溺愛,導致現在好多未成年人形成自私、任性、無法無天的錯誤心理和思想。長期沒人管教,部分未成年人總會因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中途退學,在還沒有形成有體系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就過早的就進入社會,必然導致他們對社會上的不良因素和不良行為的誘惑沒有抵制力。
二是學校教育的不當。學校是未成年人社會化的重要場所之一。現在學校教育存在一些缺陷,這對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很多學校現在對學生的教育片面關注智育,強調成績和分數,淡化了對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養。未成年人在心理發育和人格形成的過程中,缺乏正確的道德引導和培養,很不利于他們形成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導致他們對社會上的各種消極因素的“免疫力”很低。
農村未成年人青春期心理教育和性教育基本空白。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學校期間度過的,由于現在農村很少學校真正重視對未成年人進行正確的心理教育和性教育,甚至很多學校根本沒有設置此課程。因此他們面臨著許多問題、壓力,產生各種心理困惑時候無法駕馭自己的行為,導致心理失衡,甚至形成心理疾病,從而導致一些未成年人出現暴力性的極端行為發生,最終釀成犯罪的惡果。在性知識上更表現為愚昧無知,在外界的不良刺激下,往往會做出導致犯罪的越軌行為。當前的學校教育只是將心理教育的內容納入思想品德教育中,這使得學生的心理問題得不到及時的解答和引導而更加嚴重。當他們不能承受時,很可能走向極端,通過暴力等方式宣泄,造成暴力性犯罪。
三是網絡文化的失控。沉溺于網絡是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網絡是雙刃劍,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同時包羅萬象的網絡有很多不良的文化泛濫,各種充斥著暴力、色情淫穢內容的網站,網絡游戲、網絡電影等對未成年人產生著不可小視的腐蝕作用。有研究表明:“電影、電視常常生動地描繪暴力的畫面,并且劇中的暴力被說成一種可以接受的行為,它甚至反映了一種英雄氣概,那些嫻于暴力的英雄從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會的制裁。由此,人們將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暴力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用于處理日常事務或人際關系。”未成年人正處于求知和學習的階段,他們有很強的模仿能力,未成年人在沒人正確指引的情況下聚集在一起通過網絡打游戲,看暴力電影、瀏覽色情網站,難免會無知的模仿,久而久之,很容易沖動、殘忍、好斗、沉迷虛擬世界惡劣的性格和習慣,影響其生活社交中的行為,終獲違法犯罪惡果。
由于網絡中虛擬的事物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規范,網絡游戲、網絡聊天過程中,未成年人的心理隨意性被無限放大,上網便成為很多處于心理閉鎖期的未成年人緩解內心緊張、釋放內心積郁的理想選擇。一些未成年人長期癡迷于網絡,沒有經濟來源,為了支付高昂的上網費用,不惜以身試法,實施搶劫、盜竊等財產性犯罪。
農村部分未成年人因父母在外務工,很少能管到孩子上網的事,往往都是在孩子犯了錯誤才發現,后悔莫及。
四是不良群體交往的影響。一個人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和他直接或間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發展。群體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會化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同齡群體間的交往。少數未成年同齡人因網絡等原因聚集到一起,收到不良社會因素的影響,久而久之,形成了不良群體,從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并惡性發展。不良群體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團伙犯罪道路的“種子”。多數不良群體的未成年人都是由被家庭和學校排斥或拋棄的不良青少年、或者父母長期不在家,無人管教的青少年組成的,在不良亞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聚集在一起,通過不健康的娛樂、游蕩、交談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亞文化群體。他們相互模仿,使得原有的錯誤的社會意識、不良的個性品質和行為習慣得到強化,然后經過犯罪學習,違法嘗試,加速下滑,淪為犯罪團伙。
未成年人犯罪給社會、家庭和未成年人的成長都產生了極壞的影響,從分析其犯罪原因來看,我們不得不重視農村未成年人的家庭培養、學校教育和網絡控制。家長們要重視孩子們成長階段的心理變化,給予足夠的關懷,做到生有所養,養有所教,讓他們減少走下坡路的可能性;學校應該把德智體美勞平衡發展,注重培養有健康心理和正確價值觀、道德觀和人生觀的青少年,關愛被忽視的“問題”學生,讓他們成為社會建設的未來力量;網絡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很大,而我國立法對暴力、淫穢等網站、電影的傳播還沒有健全的立法規范,要凈化網絡文化、加強網絡管理的監督、嚴禁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家長要正確引導未成年人利用網絡學習、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