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犯罪存在“三難”困境及建議
作者:王萬鈺 發(fā)布時間:2011-05-27 瀏覽次數(shù):458
利用電話、手機、網絡通信手段實施的電信詐騙犯罪模式具有遠程操作性和非接觸性,近年來在“騙”與“防”的博弈中,詐騙手段不斷升級,在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同時也給司法部門帶來了取證難、定罪難、追贓難等辦案難題。
案件特點:1、騙術種類繁多,花樣翻新快。冒充親友、熟人、領導、黨政機關、銀行、電信工作人員進行詐騙,同時還采用事故詐騙、編造招工信息詐騙、網絡購物詐騙、股票詐騙等多種方式。2、詐騙手段多樣,科技化程度高。隨著網絡和通訊技術的不斷進步,犯罪分子逐漸掌握了相關技術,并借助高科技手段的便利進行詐騙,從手機短信群發(fā)器、電腦群發(fā)軟件、一號通、“400”捆綁電話,逐步發(fā)展到網絡任意顯號、任意改號軟件等,有的還利用“黑客”手段或木馬軟件盜取用戶信息,進而盜取銀行賬戶內的錢款,或是用多重代理或CDMA無線上網技術維護詐騙網頁,運用高科技手段進行的詐騙活動隱蔽性強,普通群眾較難識破。3、犯罪活動覆蓋面廣,呈跨區(qū)域作案特點。電信詐騙往往購卡在A地,打電話、發(fā)短信在B地,收款賬號在C地,對D地人進行詐騙,轉賬、提現(xiàn)在E地、F地,整個詐騙過程犯罪地點不斷變化、流竄性程度高,給偵查機關打擊此類犯罪帶來困難。4、“洗錢”渠道多樣,資金轉移迅速。詐騙所得的資金一旦轉入安全帳戶內,為了模糊資金的來源,達到洗錢的目的,犯罪嫌疑人迅速通過虛假銀行結算帳戶進行多次轉賬,最后通過實際帳戶提取現(xiàn)金或匯往境外,為追回贓款和調查取證帶來很大的難度。5、組織化程度高,反偵查能力強。電信詐騙團伙內部組織嚴密,分工精細,甚至有的還設有“話務組”、“辦卡組”、“轉賬組”、“取款組”等,各小組之間相互獨立、相互分散,但配合默契,能在極短的時間內轉移贓款。
對策:1、完善相關立法,加大打擊力度。制定網絡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規(guī),完善電信條例,明確社會各方面保障信息安全的責任和義務;細化電信詐騙的司法解釋,將日新月異的犯罪手段適時納入司法解釋的范圍,為法院定罪量刑提供合法的依據;加強司法部門與電信、銀行部門的協(xié)作,加大對電信詐騙的懲處力度。2、配備專業(yè)技術,強化偵查手段。引進高科技設備、技術和人才,強化電信詐騙偵查部門的技術配備,充分運用網絡化、信息化的辦案平臺拓展偵查的廣度和深度。3、規(guī)范行業(yè)管理,嚴防信息泄露。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銀行、電信等部門的監(jiān)管力度,行業(yè)內設置更為嚴格的保密系統(tǒng),加強對個人信息的管理,防止客戶信息泄露。電信部門要加強對群發(fā)群撥信號監(jiān)管,嚴格杜絕信息垃圾,運用技術手段提前發(fā)現(xiàn)電信詐騙并制止電信詐騙行為,并積極配合公安等部門進一步追查可疑信號來源,及時抓捕犯罪嫌疑人;銀行要控制銀行卡發(fā)放,及時發(fā)現(xiàn)轉移贓款賬戶的異常現(xiàn)象,運用技術手段防止贓款的轉移流失,為偵查機關偵查破案贏得時間、獲取證據。4、加強宣傳教育,普及防騙知識。通過開展法律咨詢、庭審在線、發(fā)放宣傳手冊、風險提示等多種活動,加大司法宣傳力度,使人民群眾了解電信詐騙的作案手段特點,增強防范能力,同時建立群眾舉報互通機制、反饋機制,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