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的數字顯示,今年頭8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1844起,其中非法拘禁案件1100多起,占到總案件數的61%。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負責同志介紹,隨著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不斷發展,國家機關尤其是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素質有了明顯提高,侵權犯罪案件總量近年來呈現下降趨勢,今年頭8個月檢察機關受理的案件同比下降了近27%。雖然侵權犯罪形勢發生了積極變化,但侵權犯罪的嚴重性不容低估,極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隨意抓人、打人、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等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公民的選舉權、自由權、健康權,甚至生命權受到嚴重損害。為了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公正,檢察機關還將進一步加大查辦侵權犯罪的工作力度。
  這位負責同志指出,當前侵權犯罪有三個顯著特點:從案件性質看,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犯罪突出;從犯罪主體看,以司法人員居多,被查處人數占到涉案人員的一半以上;從發案部位看,主要集中在基層司法機關和鄉鎮黨政機關。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機關管轄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案件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報復陷害、破壞選舉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等。
文章出處:轉載自千龍網
文章作者:鄔煥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