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美德”僭越了法律!
作者:楊正東 陳軼群 發布時間:2012-11-07 瀏覽次數:1076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中的詩句傳誦著中國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源遠流長,耳熟能詳。可現實卻是,一次又一次由爭座引發的暴力事件此消彼長,不絕于耳:杭州一名小伙因未給抱小孩的婦女讓座,被與婦女同行的男子掌摑,鼻血直流;廣州28歲男子因在地鐵與六旬老人爭座,引發互毆,終釀血案……
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主動讓座是文明社會倡導的美德。主動讓座是思想上的尊重,是道德上的自覺,它不僅體現出個人的道德修養,展示了社會對特殊群體的尊重與關愛,更是對社會對每個成員所體現出的人文關懷。試想,每個人都將從青壯年步入遲暮,每個人都有遭遇不測、成為弱者的可能,為他人讓座不僅是對弱者的關愛,更是對生命的關懷。
但是,讓座與否屬于道德范疇,非法律可以踐約。我們可以鼓勵讓座,卻不能強制。對于自覺讓座者,我們應當感恩;對于拒讓者,我們更應當包容,而非譴責與漫罵。當今社會,年輕一族大多被職場競爭、學習壓力所包圍,工作的辛勞、生活的煩慮都會使他們尋求自我保護,他們也渴望在擁擠的車廂里找到一個座位稍事放松。請原諒年輕人偶爾的"驕縱",他們也許只是累了、病了,也許只是有心無力、愛莫能助。
道德不是枷鎖,更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道德領域更需要理解與包容。如果年輕人能體諒老年人在生理上的難處,如果老人們可以盡量避開上下班高峰出行,那就不會有那么多的怒發沖冠、揮拳相向。
讓座是美德,爭座引發的暴力事件卻觸犯了法律。法律沒有規定公交車上任何人有讓座的義務,卻堅決捍衛每個公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被他人使用暴力的權利。道德的邊界也許模糊,但法律的紅線卻十分明確。爭執雙方為了爭座用道德的外衣施以暴力,實則是濫用道德的標尺,以道德之名公然侵犯他人權利,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
尊老愛幼是美德,遵紀守法是義務。在傳承傳統美德的同時,我們更應當明確法律的界線,別讓"美德"僭越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