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12月13日,南京中院召開全市法院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會議,總結了2005年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情況,并對明年的工作進行部署。
  2005年,全市法院按照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要求,及時調整全市法院鑒定職能向審查、管理職能轉變,認真履行司法鑒定和鑒定管理工作職能,保障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截止12月中旬,全市法院司法鑒定管理部門共完成鑒定與對外委托司法鑒定件1495件,各類鑒定案件平均結案率在80%以上,與上年相比增長2個百分點。同時,結合開展"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進一步完善制度,對已實施的《司法鑒定對外委托管理辦法》、《對外委托拍賣工作暫行規則》、《對外委托鑒定、拍賣選擇機構實施辦法》規章進行了修改,促進司法鑒定管理工作的規范化。
  2006年司法鑒定管理要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要加強對上級法院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切實落實好審鑒分離和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的要求。二是要切實做好司法鑒定管理部門轉變職能的工作。在不再從事自主鑒定的情況下,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的司法技術管理工作,加強規范化建設,提高鑒定管理工作質量。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管理隊伍建設。要進行一步提高鑒定管理人員的綜合業務素質,特別是各基層法院領導和職能部門的領導要嚴格督促本單位的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自覺抵制各種腐敗行為的侵蝕,杜絕各類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同時,全市法院要在2006年初全面實行電腦隨機選定鑒定、拍賣機構的工作。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司法鑒定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