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力度,更好地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進程, 1114,在召開的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推進會上,淮安中院院長錢斌提出“強化學習、提高出庭應訴工作業務本領”等五點建議,全力助推“民告官”案件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力度。

 

近年以來,淮安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雖然逐年提升,從2009年的43.2%提升到今年10月的84.6%,但是還存在著全市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存在不規范和亂作為、全市行政機關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不多,應訴率不高、市直行政機關負責人未出庭現象普遍,應訴率較低和出庭不出聲,應訴效果不佳等問題。

 

為此,錢斌建議,全市行政機關一是強化對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的學習和培訓,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市兩級法院會同政府法制部門利用聯席會、研討會和庭審觀摩等形式,幫助他們盡快掌握新法內容和出庭應訴的基本知識,提高出庭應訴工作的業務本領。二是強化機制建設,保障出庭應訴工作規范有序。在不斷完善出庭應訴工作一些規范性文件基礎上,還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和落實監督措施相結合,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水平和效果不斷提升。三是強化考核宣傳,增強出庭應訴工作實際成效。建立政府法制部門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備案登記制度,將他們出庭應訴工作納入法治建設和綜治平安考核,對出庭率高的地區和部門,及時通過信息簡報予以肯定和推廣。四是強化互動協作,促進出庭應訴工作均衡發展。全市兩級法院要與本級政府法制部門加強協作,定期通報擬開庭的行政案件情況,定期與涉訴較多的行政機關進行例會交流,不斷健全完善不出庭理由說明和應訴情況月報等情況交流機制,實現制度化運行的全覆蓋。五是強化組織領導,營造出庭應訴工作良好氛圍。法院要發揮好推進工作的橋梁紐帶作用,主動地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