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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17日,宜興法院對8起特大電信詐騙系列案進行了一審集中宣判,陳曉奇、袁鳳蘭等98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29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7名被告人被判處非拘禁性刑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5月份,吳池明、李鋼(均另案處理)等人在廣州市番禺區宗天大廈A座501室設立“廣州康麟商品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被告人陳曉奇在廣州康麟商品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技術部擔任技術人員,被告人袁鳳蘭在培訓部擔任培訓師,被告人王冬梅、劉敬嬌在話務組擔任小組組長,其余94位被告人在話務組擔任話務員,形成龐大的電信詐騙團體。而后通過在電視上投放虛假廣告,在電話中冒充北京肝病治療中心等地的醫學主任、專家等向不特定人推銷藥物,夸大被害人的病情并否定其醫院治療,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又虛構其產品“舒脂甘復合片”“遠紅外消痛貼”“絡寶筋骨磁療貼”“御太醫骨痛方冷療走珠器”等醫療器械產品能完全治愈被害人病情的事實,并謊稱大部分治療費可以享受醫保報銷,致使被害人信以為真,從而騙取錢財。至2017年3月,該犯罪團伙通過上述手段,先后騙取宜興市和橋鎮居民王某、張渚鎮居民徐某、興化市居民翟某等全國各地的被害人共計5157萬元。宜興法院依據陳曉奇、袁鳳蘭等98人在該團伙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各自騙得的涉案金額,依法定罪量刑。

宜興法院在此系列案的審判中注重全面落實刑事辯護全覆蓋制度,除被告人自己委托的辯護人以外,該院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38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切實保障了被告人的權利。因涉案人數眾多,法警大隊所有警力全力保障庭務工作,同時,在宜興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64名公安民警參與庭審保障工作,確保整個庭審井然有序。

宜興法院副院長鄭東表示,該院將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加大打擊力度,通過對電信詐騙案件的集中宣判、宣傳,不斷提升市民的防范意識,以期最大限度地遏制電信詐騙犯罪蔓延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