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南長法院民一庭聯合社區居委會力量調解了一起相鄰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2005年,陳小姐入住某小區后4年間發覺房屋多次漏水,在與樓上業主、物業公司及房地產公司協商多次無果之下,訴至法院,要求被告三方對其損害房屋進行恢復。法官見原被告雙方矛盾較為激烈,便主動聯系社區居委,邀請雙方至居委進行調解。通過法官與居委工作人員的釋法與闡理工作,原被告雙方消除了先前的敵對狀態,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由被告方賠償1000元以結該案,該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