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把握能動司法科學內涵,主動回應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司法需求”,近日,連云港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授予連云港中院“優秀服務單位”和“重大事項優秀服務單位”榮譽稱號。去年以來,連云港中院緊緊圍繞全市“高揚創新大旗,推動全面跨越”工作主題,司法服務和保障工作更是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

  創新:深入研判 服務沿海開發

  陽春三月,從港口到創業園,記者所到之處看到的是一番欣欣向榮的景象。在連云港碼頭,記者見到了連云港市政協副主席、連云港港口集團董事長俞向陽,他對連云港法院堅持能動司法服務沿海開發予以了高度評價。“港口集團作為一個有著七十多年歷史的國有老企業,面臨沿海開發這一難得的發展機遇。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許多經營風險,港口集團的深度發展離不開法院的鼎力支持。”

  去年以來,連云港市法院主動融入沿海開發大局,院長薛劍祥親自帶隊深入到港口口岸、開發區、徐圩新區等沿海開發前沿地區和企業開展前瞻性調查,準確把握沿海開發司法需求。組織開展了“堅持能動司法,服務沿海開發”專項活動,明確司法服務重點;出臺了《關于為加快推進連云港沿海開發提供司法服務的實施意見》等規范性文件,與港口管理局等單位建立長效合作機制。

  去年6月,法院系統召開了“法院服務沿海開發司法對策推介會”,系統地提出與連云港沿海發展區域特點密切相關的20條司法對策,為妥善審理沿海開發糾紛提供有力指導。并先后出臺《關于開展“堅持能動司法,服務沿海開發”專項活動實施方案》、《服務沿海開發司法對策二十條》等規范性文件,并召開專項活動動員會、服務沿海開發司法對策推介會,圍繞市委沿海開發戰略目標,確定4大類12個服務專題,明確工作思路,規范服務行為,努力為全市沿海開發提供司法保障。

  為突出服務效果,全市法院綜合運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多種手段妥善化解涉及沿海開發建設的各類糾紛,成功化解了太平洋安塔里斯有限公司申請江蘇宏冠船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連云港吉鑫化工有限公司建設施工合同糾紛等案件,保障了涉沿海開發項目穩步實施。

  連云港兩級法院服務沿海開發工作多次得到省、市委和上級法院領導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工作簡報多次介紹該市法院服務沿海開發的工作舉措。2010年12月30日,該院被指定在全省法院院長會議上介紹服務沿海開發的經驗做法。

  貼心:突出導向 助推轉型升級

  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有限公司作為“湯溝”商標的所有權人,去年先后就相關侵權糾紛提起5起知識產權訴訟。“‘湯溝’承載的豐富文化和歷史,決定了不同使用者站在不同的角度,都有不同的理由來證明其使用的合理性,由此引發矛盾糾紛也在所難免。”中院知產庭庭長周斌頗有感觸地對記者說。

  “解決這些矛盾糾紛關鍵是正確把握保護與利益平衡的尺度,在保護湯溝商標專用權的同時,也要防止對湯溝悠久酒文化和歷史的獨占和壟斷,實現和諧共贏發展。”去年,在中院審結的56件知識產權案件中,涉及侵犯“湯溝”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案件5件,及時保護了“湯溝”馳名商標的規范使用。

  根據市委“發展創新型經濟、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決策部署,連云港中院出臺了《關于為創新型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穩妥審理與產業結構調整相關的各類合同糾紛、股權糾紛,深入沿海開發前沿地區和重點領域了解企業司法需求,聯合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開展地方專題知識產權保護,全面加強湯溝知名酒業、東海水晶特色產業以及醫藥高新企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促進全市創新型企業加速成長。

  為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中院還在全市遴選出16名機械、化工、醫藥等方面的專家擔任技術專家,有效解決知識產權審判難題,積極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審合一”改革試點,進一步提高知識產權審判水平。

  放心:社會管理構建社會和諧

  隨著江蘇沿海開發的深入推進、社會轉型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連云港市行政爭議出現數量增加、類型增多、涉及部門增多的趨勢。據統計,全市法院近5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數量逐年增長,2009年更是達到自開展行政審判工作二十年以來歷史新高,一審案件收案數達到320件;去年受理行政一審案件457件,同比上升41.8%。

  在加強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機制完善中,連云港中院建立健全涉訴民意溝通表達機制,組織法官進農村、進社區,深入基層傾聽民意,了解民情。該院深入開展“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活動,廣大法官深入農村、社區一線排查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建立健全工作臺賬,逐案落實化解措施,列入集中化解范圍的568件案件化解563件,化解率99.12%。在不久前召開的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總結表彰大會上,該市有1個基層法院、3個業務部門、8名干警受到表彰獎勵。

  連云港法院還在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區域設立一批“法律服務站”,為沿海開發和企業發展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務。記者采訪時在連云港市科教創業園區“法律服務站”了解到這樣一個非常典型的糾紛:在建的全民健身館和室外廣場工程是連云港市爭創“體育強市”的關鍵硬件設施,該項目已被市委市政府列入2010年全市重點推進項目之一。但因所用土地原承包人之間就地上附著物所有權問題發生爭議,一方承包人親屬多次采取攜帶煤氣罐威脅自焚等極端方式阻止施工,致使工程停滯無法進行。設在該市科教創業園區的法律服務站的值班法官獲悉后主動上門服務,了解重點工程受阻的真實情況,及時向中院領導匯報研究解決方案,提出了中肯的意見和建議,確定了“查明爭議事實、辦理提存公證、進行保護施工、爭取協調解決”的處理思路。在法律服務站的指導下,科教創業園區管委會及時將補償款足額提存并辦理了公證,經過數十次的協調、調解,最終促成了爭議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對補償款進行了分割處理,保證了該重點項目的建設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