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悅:完善機制立足審判 推動調研工作良性發展
作者:李悅 發布時間:2011-03-18 瀏覽次數:523
近年來,建湖法院堅持“圍繞審判搞調研、搞好調研促審判”工作原則,緊緊圍繞法院工作重點和難點開展司法調研,司法調研工作實現了新突破。2010年4月,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司法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同年
一、強化組織領導,發揮調研工作群體效應
一是完善調研工作領導機制。堅持調研工作“一把手”工程,不斷強化調研工作領導,成立了以院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調研工作領導小組,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形成上下齊抓共管、人人有指標、個個有責任的調研工作格局。
二是加強調研工作隊伍建設。注重辦公室承上啟下和統籌協調的引領作用,2010年,把3名政治素質高、文字功底好、奉獻精神強的同志充實到辦公室,其中2名同志專門從事調研工作。同時發揮能人效應,把調研骨干確定為兼職調研員,目前全院有兼職調研人員25人,占干警總人數的22%。
三是發揮領導帶頭垂范作用。為努力營造全院干警人人重視調研、參與調研的良好局面,真正形成“上下聯動、專兼并舉、人人動手”調研氛圍,院領導身體力行,帶頭撰寫調研文章。2010年,由院領導撰寫的《強化法官隊伍建設、推進公正廉潔司法》、《論我國釋明權制度的構建——以司法能動與克制為視角》等調研文章被多家刊物登載。
二、強化考核獎懲,完善調研工作激勵機制
一是建立調研工作崗位責任制。把調研工作實績納入部門和干警的整體司法能力考評范圍,制定出臺了《調研信息宣傳工作實施意見》,每年年初,將全院調研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部門。實行調研工作與審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考核,堅持調研工作“一票否決”制,凡沒有完成調研任務的部門或干警,不得參加年終評先評優。
二是建立調研工作通報督促制。院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對每個部門和每位干警的調研成果進行登記,每月核對,每季度書面通報一次。針對各項調研征稿任務、臨時調研活動、重點調研課題、案例編報任務的完成情況,定期在全院進行通報,努力在全院各部門形成比、學、趕、幫、超的濃厚調研氛圍。
三是實行調研工作考核獎勵制。為激發全院干警的調研熱情,專門制定出臺了《調研成果考核獎勵實施意見》。2010年,行政庭張瑞蘭同志和民二庭祁建嶺同志撰寫的案例《陳遠珍不服建湖縣上岡鎮人民政府離婚登記行政確認案》、《黃士雄因被告互相推卸合同責任訴吳亞軍、吳為才買賣合同糾紛案》被《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報》刊用后,分別給予了重獎。
三、突出工作重點,提升調研工作整體水平
一是依托審判實踐開展調研。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充分利用審判實踐挖掘調研題材,針對審判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學性、可行性的對策建議,努力通過調研培養一批精法律、善思考、會研究的法官,推動審判能力與調研水平同步提高。2010年,獲全省法院第二十一屆學術討論會優秀獎的《刑法“追繳”適用的困惑與路徑》、《對執行和解后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問題的探討》等論文均來源于審判實踐,同時對審判實務又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二是重視審判經驗總結推廣。2010年,建湖法院對涉執信訪矛盾糾紛總結后形成的經驗做法,在全國執行申訴信訪工作現場會作了交流。今年,該項工作經驗總結被確定為全省法院審判經驗總結項目之一后,院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專題項目組,認真組織調研,精心制定提綱,目前該項審判經驗總結已進入撰稿階段。
三是突出做好案例編報工作。為切實提高案例編報質量,努力打造精品案例、品牌案例,今年實行了案例編報分管院長推報入庫制度。對具有新穎性、典型性或重大指導意義的個案,分管院長在簽發裁判文書前,及時推薦,納入典型案例備選庫。對備選典型案例,由分管院長召集案件承辦部門負責人、合議庭人員以及辦公室有關人員集體研討,必要時提交審委會研究,把好案件裁判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