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級法院在創新培養和宣傳先進典型中,堅持將法學功底深厚、調解技能高超的當代優秀法官特點確立為先進典型選擇標準;在深化“刑事量刑規范”和“善良民俗司法運用”這兩大泰州司法改革品牌中,又將司法改革的著力點放在“陽光司法”上;在處理涉訴矛盾糾紛化解中,創出了領導包案、一案一策、因案施策和“一案一下訪”工作制度。這些創新形成了2010年泰州法院新亮點。本報記者日前專訪了泰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培成。

  記者:提起泰州法院,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全國模范法官陳燕萍,陳燕萍的優秀法官形象已經深入人心。泰州法院一開始把培養先進典型作為一項開拓性工作是基于什么樣的考慮?

  張培成:陳燕萍可以說是我們泰州法院法官群體的代表,在泰州法院,有許許多多像陳燕萍這樣的優秀法官在默默奉獻,他們數十年如一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堅守在審判第一線,有的法官一年辦案500多件,平均每個工作日要辦兩三件案件,一年下來,光是卷宗加起來就有將近200萬字,有的法官案件調解率將近90%,無形中工作量就增加了一倍……,陳燕萍的宣傳,既是泰州法院工作和隊伍建設獲得長足發展的集中表現,又帶動和促進法院工作和隊伍建設取得更佳的成績。

  通俗地說,我們就是基于“一個典型就是一面旗幟”的考慮,就是基于“點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考慮。通過典型的示范引導,使個別的積極因素轉化為倍增的社會效應。我們中院黨組認為,要從長遠和大局出發,逐步樹立并形成典型群體,并具有時代特色,使廣大干警工作有目標、學習有榜樣,提升法院隊伍的整體形象和素質。

  記者:“刑事量刑規范”和“善良風俗司法運用”是泰州法院司法改革的兩大品牌,2010年,泰州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有哪些值得總結的經驗和做法?

  張培成:2010年,泰州法院在繼續深化“刑事量刑規范”和“善良民俗司法運用”這兩大品牌的基礎上,將司法改革的著力點放在“陽光司法”上,不斷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實現了從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到法院管理和工作舉措多層次、全方位的對外公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眾對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切實增進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首先是加強立案環節的司法公開,按照讓老百姓“看得見、辦得成”的原則,特別是訴訟服務中心的成立,推行大立案工作模式,形成了訴訟材料收取、咨詢解答、立案審查、費用核算、單據交收、文書送達等“一站式”服務,切實減輕了當事人訟累。其次是推進庭審公開,確保“陽光審判”,讓當事人“有理講在法庭,有證舉在法庭”,同時,認真開展判后答疑,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再次是推進執行公開,強化參與和監督,依托信息化網絡平臺,優化執行流程,防止“暗箱操作”。實行執行監督權、執行實施權和執行裁決權分權制衡,打破了執行法官一人包案到底的傳統模式;通過升級執行案件信息數據庫和查詢模塊,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有條件地公開執行信息。

  記者:三項重點工作是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間人民法院工作的重點,去年你們開展的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萬起案件評查和執行積案清理活動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些什么創新的措施?

  張培成:在社會矛盾化解方面,我們主要抓了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大力抓源頭預防。去年年初,中院建立完善了涉訴矛盾糾紛化解責任體系、涉訴信訪責任查究制度和集中化解工作機制,努力實現涉訴矛盾糾紛從事后調處向源頭預防轉變,全市法院全年化解近5000件各類矛盾糾紛。二是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司法原則,大力開展訴訟調解,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去年,市中院民事案件調撤率處于全省第四位。三是深入開展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萬起案件評查和執行積案清理活動。圍繞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和諧司法的目標,建立和完善了包括穩控、協調、督辦、息訴、跟蹤反饋等環節在內的集中處理工作流程機制。以案件評查為抓手,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重點案件,實行領導包案、一案一策、因案施策,加大對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力度。全面落實“一案一下訪”工作制度,深入開展院庭領導“大走訪”、“大接訪”活動,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去年,上級法院交辦的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化解工作居全省前列,進省進京執行信訪及執行申訴信訪案件數量明顯下降。

  記者:泰州法院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充分證明了“點亮一盞燈,照亮一大片”的效應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