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圍標串標 男子獲刑九個月
作者:啟東市人民法院 倪棟威 發布時間:2020-05-18 瀏覽次數:714
為確保開標中標,男子朱某某借用三家公司資質參與投標,嚴重損害招標人利益。近日,啟東市人民法院以串通投標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朱某某系江蘇崇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2月,啟東市寅陽鎮農武村村民委員會對外公開招標農武村農民集中安置小區一期工程。朱某某與施某某(另案處理)商議決定合伙參與投標,并經顧某某(另案處理)聯系借用江蘇省天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石公司)的資質參與投標。
開標前某日,朱某某及施某某與其他入圍的投標單位代理人黃某、沈某某等人串通投標報價,并承諾天石公司中標后會給予一定的好處。2014年3月11日,該工程由天石公司以32805267元的價格中標,當日下午, 朱某某及施某某按約支付給黃某等人40萬元好處費。
2014年8 月,啟東市寅陽鎮農武村村民委員會對外公開招標農武村農民集中安置小區二期工程。朱某某及施某某商議后決定合伙參與投標,并經顧某某聯系王某借用江蘇榮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威公司)的資質參與投標。
之后,該工程因投標單位不滿三家先后流標二次。為確保第三次開標能夠中標,朱某某及施某某、顧某某經商議后決定同時借用天石公司、榮威公司、江蘇榮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澤公司)等三家公司一同參與投標,并由朱某某讓人統一制作該三家公司的投標文件。2014 年9月2 日,該工程由榮澤公司以人民幣38025355.08元的價格中標。
朱某某于2018年7月20日至啟東市公安局自動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朱某某在庭審中自愿認罪認罰。
啟東法院審理認為,朱某某伙同他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串通投標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朱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綜合朱某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啟東法院對其作出上述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