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亭湖區法院人民陪審員呈現六大特點
發布時間:2005-04-05 瀏覽次數:1581
本網鹽城訊:3月25日下午,亭湖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通過對區法院推選的22名人民陪審員的任命決定,至此,亭湖法院已全部完成人民陪審員遴選工作,確保人民陪審員能在5月1日如期上崗。
由于組織有力、安排嚴密、程序嚴格,此次選任的22名人民陪審員呈現出以下六大特點:一是政治素質好,以“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為道德標準進行選任,確保無一名人民陪審員有違法亂紀記錄;二是學歷層次高,全部是大專以上學歷,其中本科以上學歷占到50%;三是專業技能強,有5名人民陪審員曾系統地學習過法律或有從事法律工作的經驗,其中還有一名已通過全國司法統一考試;四是年齡、性別搭配合理,平均年齡為35歲,其中婦女同志占到40%;五是群眾基礎廣泛,由于宣傳發動有力,除由各鄉鎮、街道等基層組織推薦的39名人民陪審員以外,還有7名人員主動到法院進行自薦。六是代表性強、覆蓋面廣,確保亭湖區每個鄉鎮、街道、城郊工委至少有一名,同時涉及多種行業多個領域,如婦聯、共青團、學校、醫學會、金融系統、廣電中心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通過后,亭湖法院高度重視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按照法院轄區人口數和近三年平均收結案數確定所需人民陪審員名額,制定了詳盡的選任計劃,并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為擴大選任工作的社會效果,讓轄區群眾更多地了解、參與、支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亭湖法院、亭湖司法局對下轄鄉鎮、街道、機關等聯合發出通知,告知人民陪審員的擔任條件、選任辦法、程序及經費保障等有關事宜。同時亭湖法院還利用下基層開庭、到村組召開座談會、進社區進行法制宣傳等機會進行廣泛宣傳。對經組織推薦和自薦的46名人員,法院和司法局按照既定標準,共同把關,嚴格篩選,最終確定了22名人員提請區人大任命。對經人大任命的22名人民陪審員,亭湖法院將分批對其開展以人民陪審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法官職業道德、審判紀律、司法禮儀、法律基礎知識等內容為重點的崗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