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問題集中在基層,維護與促進和諧的重心、難點也在基層。面對矛盾糾紛的現狀和嚴峻的審判壓力,為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訴訟爆炸”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加強審判工作是順理成章,但在江蘇蘇州,其兩級法院的工作重心之一,是與相關基層組織進行和諧共建活動——

 

  和諧共建  源自壓力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蘇州市的人口總數也不斷上升,截至2008年,全市戶籍人口加暫住登記人口已經接近1200萬。社會交往的頻繁和人口密度的增加,導致社會矛盾糾紛增多。2008年,全市法院的收結案總數雙雙突破10萬件大關,均創歷史新高;在此基礎上,2009年前五個月,受案總數同比又上升24.8%。其中,75%以上的矛盾糾紛源于基層。

 

  “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問題集中在基層、暴露在基層,維護與促進和諧的重心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面對矛盾糾紛的現狀和嚴峻的審判壓力,在謀劃全市法院工作時,我們必須轉變觀念,把矛盾糾紛的預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從根本上保穩定、促和諧、助發展。”蘇州中院院長葉兆偉在記者采訪時介紹說。

 

  2008年初,蘇州中院提出了“和諧鄉鎮、和諧社區”的和諧共建活動的初步構想:從源頭和基層抓起,由法院與鄉鎮、社區等基層組織確立共建關系,發揮雙方優勢,形成工作合力,預防化解糾紛,維護基層穩定,共創社會和諧的舉措。

 

  20084月,蘇州中院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選擇在矛盾糾紛突出、歷史遺留問題較多的昆山市周市鎮嘗試開展和諧共建活動試點。一年的和諧鄉鎮共建活動中,通過建立暢通的信息網絡,相繼排除各類重大矛盾隱患31起,還成功化解8起涉及500余人的潛在信訪事件,而法院受理的涉及周市鎮的各類案件數量降幅達30.9%

 

  20095月,在對試點經驗進行認真總結的基礎上,蘇州中院下發《關于積極推進“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的指導意見》,自此,和諧共建活動在蘇州兩級法院全面展開。

 

  共建重點  三個優先

 

  和諧共建,首先是要選擇共建點。蘇州兩級法院在選取共建點時,重點把握“三優先”原則:優先選擇矛盾糾紛多發的地區,優先選擇社會管理難度較大的群體,優先選擇涉訴糾紛易發的環節。

 

  事實證明:蘇州法院共建點選擇的“三優先”原則,對直接、快速解決矛盾,發揮了關鍵作用。

 

  吳中區法院在該區矛盾多發的橫涇街道建立了共建點。今年330日下午,七旬老翁錢某受橫涇街道上巷村委會所雇跟車運送綠化樹苗。在運送途中一轉彎處,錢某不慎墜車死亡。錢某家屬悲痛萬分,當即召集親友到村委會要說法,并要求40多萬元的賠償金作補償。然而上巷村經濟并不寬裕,村干部考慮村里的實際情況,希望能減少賠償金額。此時,死者親友眾多且情緒異常激動,拒絕火化尸體并要抬尸鬧事。

 

  吳中法院開發區法庭通過共建點的矛盾預警渠道很快得知這一消息。庭長呂曉東親自帶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冒雨趕往上巷村,充分聽取雙方的意見,在撫慰死者家屬的同時,邀請村里長者做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為減少雙方訴累,他們建議由雙方住所地的橫涇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雙方調解。征得村委會和死者親屬同意后,呂曉東即與橫涇調委會取得聯系,并指導調委會與法院特約人民調解員迅速組織雙方調解。為防止發生意外情形,法庭還向當地派出所進行了通報,派出所干警協助參與調解工作。

 

  調解中,法官詳細地向雙方闡明相關法律規定,逐項地說明賠償項目、標準及依據,并耐心答復死者親屬提出的疑問。死者親屬被法官扎實的專業功底與真誠的態度所折服,一位死者親屬說:“有法官在,我們放心!”而人民調解員也對當事人加以引導。

 

  經過努力,死者家屬表示愿意依法協商并作出讓步。4小時后,死者家屬與村委會握手言和,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了和解。

 

  死者年近七旬的弟弟拉著法官的手,動情地說:“感謝法院,要不你們及時來,這個事不知要鬧成什么樣子!”事后,上巷村委會也給法院送來錦旗,上書:“司法為民重實踐,法官群眾心相連。三方聯動化糾紛,和諧共建保民安”。

 

  矛盾預警  鏟除隱患

 

  要預防并解決矛盾,關鍵點之一就是矛盾預警。而矛盾預警機制恰恰是蘇州法院和諧共建中的亮點:首先,定人定崗,法院與共建單位分別指定專人作為共建工作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系與協調,保證法院法庭與共建單位之間日常預防聯絡渠道暢通,同時與勞動、工商、公安等單位間建立信息通報網絡,實現資源共享。其次,前瞻研判,通過各類座談會、懇談會、聯絡員例會等形式,通報所掌握的日常矛盾糾紛信息,把握共建地區矛盾糾紛的動向,為確定階段性防控重點提供依據。第三,聯合預警,保證重大矛盾糾紛有效預防應對?;鶎咏M織發現涉訴糾紛隱患或法院發現在辦案件可能引發共建地區不穩定因素的,均需記錄在案并及時通報對方。遇有突發性、群體性糾紛苗頭出現,或對社會穩定產生重大影響的隱患,共建雙方除在第一時間相互通報,向黨委匯報并爭取支持外,還將啟動緊急磋商機制,采取應對措施。

 

  今年年初,蘇州市幾大賣場紛紛向蘇州某廣告投遞公司提出投訴,稱附近小區居民多次反映收不到賣場的商品廣告。不久,又有環衛人員發現成捆的賣場廣告被丟棄在小區垃圾箱里。賣場要求該廣告投遞公司賠償相關損失。由于無法查出具體責任人,廣告投遞公司決定把凡是在出現問題的小區投遞過廣告的投遞人員57人全部辭退。57名投遞員聯合向金閶區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主張已經與公司形成勞動合同關系,公司未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工資差額并為補繳社會保險費用。

 

  第一批共18個仲裁裁決認定:雙方之間屬勞動關系,廣告投遞公司向這些投遞員分別支付1萬到3萬元的工資差額并補繳社會保險費。而投遞公司表示將起訴至法院。并聲稱如果法院也維持仲裁裁決的話,公司將關閉。而情緒過激的投遞員開始圍堵公司大門。

 

  這時,屬于金閶法院和諧共建點的投遞公司所在地街道和金閶區的工會組織將這一情況反饋給金閶法院。

 

  金閶法院經風險評估和預警研判,初步認為:從法律關系上看,仲裁裁決認定投遞公司與投遞員之間系勞動關系的證據不充分,裁決結果存在瑕疵;從社會效果上看,如果維持裁決結果,對于一個資產不過50萬元的廣告投遞公司來說,其將無法生存,投遞員最后也只能得到很少甚至根本得不到任何補償。反之,如果勞動關系不能認定,任憑公司與投遞人員“一拍兩散”,57個投遞員非??赡軙扇O端做法,存在集體上訪、反復上訪等影響和諧的隱患。

 

  金閶法院在收到投遞公司對前述18個仲裁仲裁決的起訴狀后,沒有簡單地馬上立案,而是根據和諧共建活動中確立的糾紛聯防聯處機制,立即與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召開了聯席會議。法院首先向勞動仲裁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其對尚在仲裁程序的39件糾紛暫緩裁決。同時,訴前調解工作室的法官、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工作人員分別以法院訴前調解和相關部門社會調解的形式,先后10多次召集廣告投遞公司負責人和投遞員代表進行法律解釋和協調工作。

 

  經過多方努力,一個月內,起訴至法院的18起糾紛,在立案之前全部達成調解協議,已經進入仲裁程序的第二批共39起糾紛也達成和解,申請人也全都撤回了申請。而且,廣告投遞公司決定以社會穩定大局為重,留用絕大多數投遞員,對個別不再留用的投遞員也給予了每人數千元的補償,而被留用的投遞員則表示今后將踏踏實實完成每一項工作任務。

 

  事后,金閶法院通過各種渠道,跟蹤處理效果。今年11月6日下午,金閶法院的法官再次來到該廣告投遞公司,與投遞人員進行名為“誠信·企業生存·個人發展”的講座。

 

  重心下沉  防線前移

 

  和諧共建,首先要求法院將工作重心之一下沉至基層,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在共建機制下,法官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有了實實在在的制度保障,想下基層的可以常下去了,不愿意下基層的也被‘逼’下去了。

 

  下基層,中院法官帶頭。

 

  蘇州中院審監庭與蘇州市滄浪區滾繡坊社區系共建單位。該社區的醋庫巷20號、30號、36號為回遷小區,有居民96戶。去年以來,居民與滄浪物業公司因為小區管理問題,鬧得不可開交,居民們抱怨物業服務不到位,而物業公司抱怨居民們物業費繳費不足,公司運營難以維持。為此多次要求撤離,引起小區居民不安和不滿,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

 

  蘇州中院審監庭通過走訪社區,發現這一糾紛苗頭后,首先多次與居民代表座談,對業主委員會進行指導,歸納小區居民的意見,然后又會同社區,組織居民與物業公司雙方進行協調。由于雙方分歧較大,在審監庭和共建社區做了大量說服解釋和指導工作后,小區居民決定接受審監庭提出的建議,由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小區。而小區居民認為,在居民自行管理前,須解決三個問題,一是該區域門面房應由物業公司予以返還;二是小區公共維修基金應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三是小區基礎設施破舊,移交前應當先行維修。

 

  為此,審監庭法官指導當地基層調解組織從區城建局、區房管局等部門取得了第一手資料。查明該小區門面房并不屬于業主;而小區由于屬回遷小區,也無公共維修基金。針對小區居民關心小區基礎設施破損需要維修問題,審監庭也積極協助向區城建局反映,最終區城建局承諾對小區鐵門、道路、路燈、圍墻等設施盡快撥付資金進行維修。

 

  此后,審監庭又協同共建單位,一方面將調查到的情況反饋給居民代表,做好說明解釋工作。另一方面要求物業公司繼續做好本職工作,手續完備后友好進行交接。另外,經審監庭法官多次勸說,物業公司還同意支付小區業主委員會3000元作為物業管理的啟動費用。

 

  最終,小區物業管理交接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一起可能影響社區和諧穩定的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而許多基層法庭則直接在相關村設置聯絡點或工作室。

 

  2009年9月19,作為一項基層法庭與農村社區結對共建的舉措,張家港市南豐鎮永聯村“駐村法官工作室”正式掛牌。這是江蘇省首家駐村法官工作室,工作室常駐一名退休法官。每周二、四,法庭還派法官駐村工作,具體承擔起預防化解矛盾、調處糾紛、培訓民調人員、接待群眾來信來訪、開展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任務。掛牌第三天,一起兩兄弟間因宅基地界址問題發生傷人事件而導致的刑事附帶民事自訴案件,就在駐村法官的積極介入和協調化解下得到了妥善處理:把嫂子打成輕傷的小叔子在法官的法律宣傳和解釋下,很快就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主動賠償了5000元醫藥費。而不想再激化家庭矛盾的原告也很快向法院提出了撤訴申請。

 

  目前,蘇州兩級法院已與150多個鄉鎮、街道、社區和社會組織建立了多種形式、多個層面的和諧共建關系。截至今年10月,借助和諧共建這個平臺,蘇州法院先后組織法官下基層6593人次,接待群眾咨詢17897人次。對此,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的院長石水根感受頗深:“站在岸上學不會游泳。我們這個‘年輕’的法院里,幾乎全是青年法官,通過和諧共建活動,年輕法官預防糾紛的意識增強了,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了,越來越會做群眾工作了。”

 

  蘇州兩級法院和諧共建的效果令人振奮: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10月,蘇州全市法院協助共建地區排查預防糾紛3299起,共同調處糾紛4168起,參與共建地區涉訴糾紛同比平均減少近30%,未發生一起群體性涉訴糾紛和重大矛盾激化案件。

 

  通過和諧共建活動,蘇州兩級法院還收獲了“一高一低”:在江蘇省高院組織的2009年度全省法院公眾滿意度調查中,蘇州法院的滿意度提升幅度位居全省第一名;而法院的工作壓力也得到了有效緩解,在去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全市法院受理案件總數增幅同比下降22.6個百分點;今年110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總數同比下降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