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意見》下發后,江蘇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了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經過半年多實踐,我們體會到,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必須重點把握五個方面問題。

  一、明確目標任務,把握三項重點工作內在要求

  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要以強化源頭預防、提升調處質效為重點,著眼于形成依法有序表達訴求、及時有效解決問題的社會環境,努力實現矛盾糾紛調解率、調處成功率、人民群眾對調解工作滿意率持續上升,民轉刑案件發生率、越級上訪率和群體性事件發生率不斷下降的目標。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圍繞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把各類社會人、社會組織納入依法規范、有序管理之中,努力實現特殊人群幫教管控措施、治安混亂地區整治措施、各類社會組織管理措施、網絡虛擬社會管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實,特殊群體犯罪(重新犯罪)率、重大刑事案件發案率以及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持續下降,公眾安全感居全國前列的目標。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執法,以提升執法公信力為著力點,努力實現政法機關和廣大干警的執法理念、執法能力、執法質量、執法形象以及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滿意度全面提升,政法干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明顯下降的目標。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必須做到“四個堅持”:堅持以人為本,把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率作為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工作標準;堅持統籌協調,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多策并舉,形成整體合力;堅持預防為主,努力實現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依法治理,嚴格依照政策和法律化解社會矛盾,管理社會事務,規范執法行為。

  二、注重源頭治理,努力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矛盾與問題的發生

  一是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制定出臺事關民生民利民權的重大決策,暢通民意訴求表達渠道,多方聽取意見、充分調研論證,堅持并健全重大決策公示、聽證制度,避免重大決策失誤。二是建立完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重點領域要全面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做到凡重大項目、重大事項、重要決策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不出臺,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不出臺,不符合多數群眾利益或得不到多數群眾理解支持的不出臺,不符合決策程序、規則的不出臺。三是進一步完善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機制。健全利益協調機制,完善就業援助、失業保險、社會救助等制度體系,高度重視困難群眾的合理利益訴求,幫助他們解決切身利益問題。積極實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大力開展對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活動。

  三、強化基礎工作,夯實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

  一是推進信息化建設。以各類調解組織為基礎,在縣、鄉、村三級建立矛盾糾紛信息網絡,完善動態信息預警機制。以人口管理為重點,大力推進社會管理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信息區域性互聯互通。二是動態排查突出問題。以村(社區)和基層單位為單元,構建滾動排查突出問題長效機制,強化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對因失業、生活困難、家庭糾紛等引發的個體性矛盾,要早發現、早控制、早化解。三是提升基層矛盾糾紛調處能力。深化“大調解”機制建設,強化專業調處工作。在矛盾多發或集中的部門、單位和場所設立專業調解委員會或調解工作室,有條件的村(社區)要配備專職調解員。進一步完善訴調、公調、檢調、訪調對接機制,著力把調解工作貫穿于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實現案結事了。四是加強社區(村)建設。選好配強社區(村)黨組織負責人,加強社區(村)綜治辦、警務室、調解組織建設,壯大社區(村)專職保安、專業社會工作者等力量,統籌開展治安巡防、矛盾化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戒毒康復等工作。

  四、解決突出問題,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發展

  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要在抓重點、抓難點、抓突出問題上見成效。我們把“城中村”、城郊結合部、老小區等重點地區的整治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逐一明確責任部門、建設標準和時序進度,加強跟蹤督辦。加強治安重點地區黨政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構建打防管控治安體系,健全落實社會管理各項制度和措施。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加快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實施居住證制度,實現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證通”,著力解決流動人口就業、居住、就醫、子女就學等問題。加大重點人員動態管控力度。集中開展違法犯罪高危人群“大排查”活動,摸清底數,逐人建檔,全部納入管理范圍。探索建立教育轉化、跟蹤服務、定期回訪等一系列銜接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做到無縫對接。加強易受侵害群體和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保安,落實技防措施,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一旦出現突發事件能迅速有效處置。加強網絡虛擬社會管理,完善網絡監管政策法規,開展網絡實名制試點。加強網絡陣地控制和技術防范,提高網上發現、偵查、控制、處置能力。建立健全宣傳輿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網上輿情監測研判機制、重大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網上輿論引導機制,提高網上輿論引導能力。嚴格規范小旅館、小酒吧、小網吧等“小場所”的管理,建立“小場所”管理信息系統,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動態管理水平。

  五、強化素質建設,提升政法綜治隊伍執法公信力

  加強政法綜治隊伍建設,要著力在“四個強化”上下功夫。一是強化教育培訓。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廣泛開展公正廉潔執法主題實踐活動。建立和落實市、縣兩級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及基層政法單位負責人集中輪訓制度,確保培訓時間、要求和效果三落實。二是強化執法規范。從執法辦案的實際出發,制定系統、權威、統一、簡明的執法標準,明確不同崗位干警承擔的職責、任務和工作規程,建立并完善全覆蓋、全流程、全方位的執法質量管理模式,從制度上防止執法不規范問題的發生。三是強化執法監督。最大限度擴大和落實警務、檢務、審務、獄(所)務公開,對群眾意見較多的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探索建立公開聽證、公開審查制度。全面開展執法監督巡視工作,健全完善案件評查機制,最大限度化解和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四是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探索在黨委政法委建立紀工委,加強對關鍵崗位、重點環節違紀違法問題的專項督察,建立政法干警違法違紀情況分析報告制度,全面推進政法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